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2020年1月13日至14日审批办结情况
一、作出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及链接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1 | 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桂加建材科技新建轻质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管表工〔2020〕3号 | 2020年1月13日 | 广西桂加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临桂区庙岭镇水口村 | 广西桂林青山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 | 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垃圾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管表工〔2020〕4号 | 2020年1月14日 | 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人民政府 | 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渡头 | 深圳市申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 | 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林市米粉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管表工〔2020〕5号 | 2020年1月14日 | 桂林市临桂区名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桂林市临桂区秧塘山水科技园 | 贵州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3-5592570;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政路83号临桂生态环境局三楼环评股办公室。邮编:5411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临环管表工〔2020〕3号 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桂加建材科技新建轻质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管表工〔2020〕4号 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垃圾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管表工〔2020〕5号 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林市米粉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