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对区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现场考评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各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对区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现场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内容,主要包括高质量发展、依法治教、各类教育、素质教育、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等。具体考评指标详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对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指标(2018年)评分细则的通知》(宁教督委﹝2019﹞3号)。
二、考评对象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三、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为5月13日-17日。现场考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程序及要求
1.考评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抽调专家组成考评专家组,采用线上审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请各区于5月6日前在“南京教育督导综合应用系统”中完成在线自评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线自评要求对照考评指标,逐条进行自评概述和打分。概述内容应包括主要实践和成效、主要不足和问题及改进措施和目标。上传材料应能支持考评内容,无法或不便上传的佐证材料,如台账、会议记录、数据统计等,应在现场核查时提供并在自评时进行说明。
3.请各区政府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安排教育、财政、人社、编制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认真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