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街道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专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区委要求,经街道工委研究同意,成立红山街道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班,全力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一、组成人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综合部,街道工委宣传委员任航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问责组、督办考核组居民小区专项整治组,道路街巷专项整治组,菜场超市、小餐饮店专项整治组,社会动员及满意度评价组共7个工作组。
二、各工作组构成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
工作职责:
(1)对接区组工作;
(2)负责例会、工作会议的统筹和组织;
(3)负责新闻宣传,日常简报及专报信息的汇总报送;
(4)负责区域所有静态指标内容的指导及协助推进;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监督问责组
工作职责:
(1)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2)对创建期间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彻底的现象行为进行监督问责处理。因工作开展不利,落实不细、责任心不强而在上级督查、检查、测评中造成失分的部门负责人、社区负责人、网格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将错失登记上报工委,年底适度进行考核罚处。
3.督办考核组
工作职责:
负责对上级督查督办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并对未在限期时间整改、应改未改、整改不彻底等行为现象记录登记。同时,加强对考核指标的日常监测分析,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及时通报、即查即改。
4.居民小区专项整治组
工作职责:
①负责部署推进居民小区专项综合整治工作;
②负责对居民小区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相关街道对所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
③负责研究居民小区创建达标工作,对2019年国测、省测发现的问题、市领导“四不两直”提出的问题、市督查通报问题要举一反三整改到位;
④负责对创建中的疑难问题,牵头会商解决处理;
⑤负责将本组创建数据汇总及信息报送至综合协调组。
5.道路街巷专项整治组
工作职责:
①负责部署推进道路街巷专项综合整治工作;
②负责对道路街巷开展专项督查,强化自查自纠,并按照标准对所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
③负责做好道路街巷划线管理;
④研究道路街巷创建达标工作,对2019年国测、省测发现的问题、市领导“四不两直”提出的问题、市督查通报问题要举一反三整改到位。
⑤负责将本组创建数据汇总及信息报送至综合协调组。
6、菜场超市、小餐饮店专项整治组
工作职责:
①根据各科室职能落实推进农贸市场、小餐饮店专项综合整治工作;
②负责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小餐饮店开展专项督查,强化自查自纠,并按照标准对所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
③研究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小餐饮店创建达标工作,对2019年国测、省测发现的问题、市领导“四不两直”提出的问题、市督查通报问题要举一反三整改到位。
④负责将本组数据汇总及信息报送至综合协调组。
7. 社会动员及满意度评价组
工作职责:
①发动协调辖区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②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楼道整理等创建活动;
③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文明氛围。
④负责将本组数据汇总及信息报送至综合协调组。
三、工作内容
1. 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0年版)》要求,研究推进创建工作的事项安排,统筹协调区域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台账检查、问卷调查指标的创建达标,协调解决在创建中的突出问题。
2.部署推动社区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3.各社区按照计划,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迅速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4.有针对性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提升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率。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科室、社区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部署。
2. 狠抓落实。各科室长、全体人员和社区书记、主任及网格员要集中精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强化职责落实,对创建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做到定部门、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成效,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3. 严肃问责。严格落实街道党工委年度考核中关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对上级督办问题登记留痕,问责到人;对测评检查失分查处网格定位,考核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