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溧)征〔2022〕58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A〔2022〕3号),同意征收我区东屏街道集体土地0.367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车创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工矿仓储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名称 | 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东屏街道集体 | 0.0489 | 0.0208 | 0 | 0.0281 |
徐溪社区百里组农民集体 | 0.1121 | 0.1121 | 0 | 0 |
徐溪社区徐塘巷组农民集体 | 0.2062 | 0.1075 | 0 | 0.0987 |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项目执行溧政发〔2020〕127号文规定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溧)安补〔2022〕22号)中补偿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不足部分予以补齐。
四、组织实施
自公告之日起,本项目在征前阶段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生效。相关补偿费用将按协议约定进行拨付,并安排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