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拟定20条请大家都来提建议
张家口新闻网讯 为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积极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摒弃、人人劝阻不文明行为的浓厚社会氛围,近日,张家口市文明办根据评议出的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借鉴外地经验,立足本市实际,拟出了20条“市民文明行为规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自开展“不文明行为”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征集活动以来,市文明办收到了许多广大市民和省、市外关心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热心朋友的来电来信,对我市整治不文明行为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市文明办根据征集的情况,借鉴外地经验,立足实际,本着简明、通俗、易引人关注的原则,拟出了20条“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分别是:1.不随地吐痰、便溺;2.遛狗时及时清除粪便;3.不在公共场所不加掩饰地抠鼻孔、打喷嚏、剔牙;4.不在公共场所光膀子;5.不讲粗话脏话;6.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接听手机;7.不乱扔垃圾、乱倒污物;8.不攀折花木、踩踏草坪;9.不过分饮酒和劝酒;10.野炊后带走垃圾;11.有序排队不插队;12.行车礼让行人;13.乘坐公交车不抢上争座;14.不向车窗外抛物和吐痰;15.机动车不乱停乱放乱鸣乱行;16.“吃相”要文雅,就餐要光盘;17.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喝倒彩;18.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和谎言;19.不在公共楼道乱堆乱放杂物;20.不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小广告。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发表您的建议和意见,联系电话:0313-201***65,电子邮箱:hbzjkwmb@163.com,通信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0号,收信人:张家口市文明办;您还可关注微信号“quanzhangjiakou”或者直接搜索“张家口日报”关注后,发表评论;或登录张家口新闻网清水社区(http://bbs.zjknews.com/)进行发帖评论;您也可搜索“张家口手机台”,进入互动社区,登录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