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做法和举措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协调互动的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2015年6月,省委追加我市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区)后,我市把司法体制改革列为法治高平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省委提出的先走一步 富民强市的部署要求,政法各部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困难,找准问题深化改革,直面需求大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进展快、效果好的阶段性成果,受到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改办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公安机关探索推行的主办侦察员制度受到公安部的通报表扬。
定目标,分任务,划定司法体制改革责任田
为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我市政法部门立足实际,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通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制定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勾勒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粗线条。
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市委书记亲自挂帅,市委政法委牵头抓总,法、检、公具体推进,组织、人社、编制、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细化工作责任,做到了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认领,人人头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担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法机关全力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格局,为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对标先进设定目标。为把司法体制改革探索成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高平经验,我市政法机关按照切准口、深度改、有特色的思路,对标首批司改先进,考察学习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晋城市政法各部门对口支持指导,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大胆先行先试,着力***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线路图。
细化任务掌控进度。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政法各部门详细制定了人员、编制上划方案,法检两院建立清产核资进度表,完成与省财政厅金财网的链接并正在办理预算、政采、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等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公安机关破题探索,在主办侦察员制度、司法责任制度建设等重要司改领域取得率先突破。组织、人社、编制、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司改分流人员的工作安置,为试点改革后续工作争取了时间。
抓重点,解难题,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牛鼻子
在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践中,我市政法各部门积极与省、晋城市司改办对接,围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完善人民警察分类管理等四项重点任务,把握司法规律,***难题,补齐短板,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分别于2015年11月和12月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和法官遴选工作,首批20名入额检察官已全部任命,同时完成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过渡、转岗、分流的前期摸底工作。首批23名入额法官也全部任命,并确定司法辅助人员、执行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以诉讼为中心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坚持遵循司法规律,贴近司法实践,以我为主,先行先试,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市法院优化办案组织结构,确立了主审法官谁办案、谁签发裁判文书的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基本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市检察院明确员额检察官的权力责任清单,力求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研究制定了《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细则》、《检察官权力清单》送审稿,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检察官办案监督制约机制。
推进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法院、检察院立足实际,积极配合省、市两级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了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完善了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薪酬待遇规定,并按要求对法官、检察官重新进行了等级套改。公安机关警衔津贴按中央有关部门要求已提前完成职业保障套改,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民警执法办案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工作积极性。
推进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公安机关主动适应现代警务改革要求,出台《高平市公安局案件主办侦查员工作制度(试行)》,对执法办案单位推荐上来的169名主办侦查员,组织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选任了69名民警为首批主办侦查员。同时,积极探索对主办侦查员的管理与考核,拟制定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通过对主办侦查员的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执法效率与执法效果施行执法办案积分制考核,赏罚分明,奖优惩劣,有效提升刑事侦查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
重实战,细探索,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接地气
只有找准问题深化改革、直面需求提升能力,司法体制改革才能行稳致远,在试点实践中,我市政法各部门因地制宜,贴近实战,既严格落实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又敢于结合地方特色开拓创新,努力做到了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自选动作有声有色。
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化办理新机制。市委政法委发挥引领作用,针对实行主办法官、主办检察官员额制后案多人少的实际,立足节约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组织政法部门全面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新机制。市法院明确适用案件的类型、以及启动该案件的条件等规定。对符合快速办理4个条件9类案件,通过繁简分流,做到了对适合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受理,快速审判。市检察院确定适用轻刑快轮机制的6种条件及6类案件,规范了相关办案部门的办理期限及文书制作的简化格式。市公安局明确了快速办理机制的适用13类案件范围、办案时限、细化操作程序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等内容。市司法局明确犯罪嫌疑人评估时限,实现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的快速对接。
探索组团式审判新模式。法院对原来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大胆改革,探索试行扁平化的组团办案新模式。结合审判实际,出台《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方案》,探索实行入额法官+审判庭的团队运行模式,在这个运行模式中,确立三个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民商事审判团队、行政审判团队。其中刑事团队设5个合议庭、民商事团队设14个合议庭(含4个基层法庭)、行政团队设立1个合议庭,共计20个合议庭。每个合议庭,由1名入额法官+1名书记员组成,除独任审理外,庭审时由入额法官和其他法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极大地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构建大部制检务新格局。检察院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提升检察工作效能为着力点,以整合机构、整合人员、整合流程为主要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研究制定了《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积极提请省检察院和省编办审核批准。拟下设的内设机构,做到了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通过整合机构、人员和流程,将逐步形成职能清晰、分工明确、权责统一、相互衔接的高效运行体系,使内设机构改革更加适应基层检察工作实际。
完善主办侦察员制度化办案新举措。公安机关主动适应警务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主办侦查员在侦查办案中主体地位的有效办法,建立完善了《主办侦查员年审制度》、《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度》、《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等配套制度,加强对主办侦查员的监督管理。主办侦查员资格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对侦查活动中由于严重违法违纪被投诉、举报或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要严格问责并取消其主办侦查员资格。对主办侦查员在侦办案件工作中有突出表观,案件质量好,执法水平高,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优先予以晋职、晋级、记功、嘉奖。通过履行审核制度,将进一步增强主办侦察员严格执法、公正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
通过积极稳妥推进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了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完善了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推进了法治高平建设,有效树立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先走一步 富民强市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宋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