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柔性执法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本网讯 通讯员李作军 安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积极探索温情执法新模式,创新包容式监管手段,以生态环保柔性执法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注重在执法过程中面对面普法宣传,化解争议,争取支持。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截止目前,累计向企业发放普法小册子6000余份,对700余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轮训,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增强环保法治意识。
积极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通过生态环保柔性执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生态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截止今年4月份,分别对安陆市顺安矿业有限公司石料堆场未覆盖、安陆市鹏程陶瓷有限公司未设置危废识别标志等2起轻微违法行为,按照《清单》要求实施了不予处罚,积极教育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生产。
全面落实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为了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优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督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安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纳入正面清单的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端正药业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正面清单制度。截至目前,通过无人机、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2次,指导帮扶企业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