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生态环境局开展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平乐生态环境局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广西期间,平乐县共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案件21件,其中畜禽养殖投诉信访件5件,占比23.8%。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业发展,防止养殖污染蔓延,持续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提升。6月份以来,平乐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畜禽业开展一次全面“体检”。
一是专项整治养殖业环境保护手续办理问题。严格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排查达到规模养殖条件的各类养殖项目是否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他各类规模化养殖项目是否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二是专项整治是否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排查各类畜禽养殖企业是否建设与养殖规模配套的污水、粪便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有配套粪污处理处置设施且正在养殖的企业,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三是专项整治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养殖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养殖,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养殖业环保意识,督促畜禽养殖场(户)承担起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大治污投入,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做到治标更治本,从根本上做好环境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畜禽养殖业废水处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环保手续办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渗坑排放、偷排漏排粪污、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突出以此次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强全县畜禽养殖企业管理。对部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要求立行立改,对确实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严格查处,对3家养殖进行了立案调查,切实提高了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平乐县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