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2022年1-4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
平乐县林业局
为深化集体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创新林业治理机制,充分调动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根据自治区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林政发〔2014〕29号)文件精神,现将平乐县2022年1-4月份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如下:
2022年集体林木采限额为121950立方米(上级下达我县全年总额),1-4月份共使用37797立方米,剩余84153立方米。其中商品林采伐限额为86100立方米,使用35296立方米,剩余50804立方米(其中主伐限额剩余37836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为35850立方米,使用2501立方米,剩余33349立方米,详见***。
***:平乐县2022年1-4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统计表(以森林蓄积量统计)
平乐县林业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