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确定为省级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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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6日发表
近日,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鄂信用办〔2019〕17号)确定荆门市为湖北省第二批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试点城市,确定钟祥市继续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建。
近年来,我市按照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先行先试、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了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体系,形成了银企签约履约情况通报制度化、信用宣传公示常态化、信用环境创建模块化的工作机制,推动了荆门市企业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红黑名单”公示惩戒工作,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将试验区创建工作列为市政府重要工作事项,确保创出特色、建出成效。(通讯员黄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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