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南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9]13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汕头市南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小组对吴婵君等133位同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人员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
本次公示期为2019年8月23日一2019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及相关信息持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的处理异议,单位异议要求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要求署明异议人真实姓名及电话等,异议人可要求保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口头和电话异议、单位异议未加公章、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4-86805217
***:南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
汕头市南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小组
(南澳县教育局代章)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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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南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情况的公示.PDF
南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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