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
本网讯(通讯员 简芳玲)11月27日上午,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在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
会上,县医保局局长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14年来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明确了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目标和任务,就如何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乡镇人社中心负责人纷纷表示,将继续发挥优质服务窗口示范作用,为广大参保居民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居民或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城镇其他非从业人员。从今年起,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200元/年,困难老人70元/年,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50元/年,低保及重残人员仍不用缴费。
新参保的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两张一寸照片办理登记、参保手续。续保人员需携带《居民医保卡》办理续保手续。全县2015年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时间为11月27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责任编辑:董华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