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5日至5月14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
1 | 佛山市尚为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CB2019-4-023 | 2019-05-05 | 详见***夜间施工 |
2 | 九江基片区暗涵清淤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CB2019-4-024 | 2019-05-08 | |
3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禅城季华西路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CB2019-4-025 | 2019-05-13 | |
4 | 佛山市禅城区钧之悦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CB2019-4-026 | 2019-05-14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或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