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3月门前五包检查情况通报
县城门前五包各责任单位: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门前五包检查组,采取综合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直89个单位第一季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十佳单位:县委办(宿舍楼区域)、财政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住建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水利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税务局(办公楼及住宿楼)、文化中心(办公楼区域)、县直幼儿园(教学楼区域)、县一中(办公楼及住宿楼)、房管物业公司(所属管辖区域)、卫生健康局(办公楼及住宿楼)。
二、存在问题
1、少数单位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门前五包的责任主体属于职能部门,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清醒认识到城市管理,人人有责,抓好门前五包,就是抓单位形象,抓文明创建;2、少数单位门前五包管理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3、少数单位对所属门面房(七小门店)管理不够严格或疏于管理,仍存在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泼乱倒、出店经营、卫生打扫不彻底、保洁不及时等问题。
三、相关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门前五包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结合季节特性,要认真谋划本单位五包工作,合理统筹,督促物业公司提升工作效率,优化人居环境,共建文明卫生城市。
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应继续加大力度整治管理区综合环境,进一步巩固县城系列创建成果,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一是通报批评,二是直接和年终目标考核及文明创建挂钩。若因各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到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特此通报。
兴山县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