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召开
2011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召开
张秋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22日下午,2011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在东营宾馆召开。会议按照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对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明确责任,推动反腐倡廉任务落实。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曹连杰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赞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郑建军,市法院院长吴锦标等出席会议。
会上,郑建军宣读了《关于2011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张秋波在讲话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抓手。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实施两大国家战略、加快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严格,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张秋波要求,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项系统工程中,要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落实的实际效果。一是细化责任分解。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综合运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创新,明确责任追究的启动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案件的协调机制、督办机制,形成落实责任制的制度体系。
张秋波强调,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担负的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廉洁勤政,加强人格修养,强化道德养成,做反腐倡廉的表率。二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三是紧紧依靠全社会的参与支持。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工作成效由群众检验,充分发挥群众在建言献策、参与工作、加强监督、营造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拥有坚实群众基础、获得强大前进动力。 (记者 蔡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