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务服务一张网考核通报指标落实清单(区级)
序号 |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权重(分) | 评估方法(2019年) | 落实要求 | 对接科室 |
1-1 | 清单调整 (2 分) | 1.机构改革职权划分落实 | 1 | 1.机构改革职权划分落实(1分) 考核市州、县机关机构改革后调整落实情况,权责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跑动次数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情况:市直、县直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申领,登记情况。 完成得分,未完成得 0 分。 | 1.区级相关单位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设置,在省行政职权管理(旧)系统调整权责清单,包括:变更机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事项撤销/转入转出等。同级行政审批局配合解决账号问题,对变更事项进行审核。(各部门对机构名称的变更和事项调整。6月底,全区职权划分调整基本完成) 2.改革后还未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机构名称的单位尽快向同级编办提出赋码或变更申请,同级行政审批局负责汇总并报送省政务管理办进行变更、登记。(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3.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本地区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设置,以我省与国家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调整更新本地区权责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跑动次数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内容包括:大项名称、子项名称、业务办理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主体、 办事深度、是否收费等。发改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最新政策法规,调整本地区收费清单。调整后的清单提交市行政审批局汇总,报送省政务管理办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布。(各部门梳理提交跑动次数清单、收费清单。到6月底,全区职权划分涉及清单完成调整)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
1-2 | 1 | 2.考核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共享数据、电子证照目录和证照数据随职责划转和共享清单完成情况。(1分) 完成得分,未完成得 0 分 | 1.区级相关单位根据机构调整后的责任清单,梳理本单位的电子证照目录、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内容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及数据资源、证照名称、证照底图、发证系统、数据存放位置、是否可提供数据共享等,每月24日前报送同级行政审批局。(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2-1 | 事项标准 编制 (30 分) | 1.事项服务指南要素录入发布的完整性; 2.事项服务指南要素录入发布的准确 性; 3.国家对接“四级四同”事项工作落实; 4.五级覆盖工作落实。 | 5 | 1.事项梳理认领 按照市州、县机构改革方案,在省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系统调整职权并编制发布办事指南。 完成率=认领发布事项数/全部事项数(9+N) 该小项得分:完成率*该小项分 | 1.区级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设置,积极在省行政权力事项管理(新)系统认领事项目录,做到应领尽领,并认真编制发布服务指南。同时实时关注系统更新,及时响应目录的调整。对不予认领逐条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专致文函,报送同级行政审批局。(5月22日前,首批与国家平台对接涉及单位不予认领情况完成报送。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2.各单位政策法规科,审核本单位在省行政权力事项管理(新)系统发布服务指南,重点检查: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数量限制、面向自然人(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收费依据等要素,逐事项逐要素检查是否有缺失或错误。(5月23日前,完成本单位已发布事项的检查和修改。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3.区级行政审批局抽查本地区办事指南,确保无缺失、无错误。(5月24日前,完成本地区事项的抽查找出20个以上问题,并反馈相关单位修改。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4.区级行政审批局负责本地区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指导沟通同级单位选择事项办事深度,确保本地区政务服务可网办数、跑动次数等指标在70%以上。(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2-2 | 10 | 2.办事指南准确率 准确率=要素准确的事项数/全部事项数(9+N) 该小项得分:准确率*该小项分 按照国家行政学院事项准确性要求进行全要素检查,发现错误并在当期无修改的扣 1 分,最多扣 10 分。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 |||
2-3 | 2 | 3.“四级四同”工作落实 考核范围为国家基本目录中行使层级包含市州、县级的事项(国省市、国省市县、市州、市州县),确属我省无需认领的事项(如海洋类)不计入考核。 完成率:认领发布事项目录数/(国家基本目录数-不属于我省市州县事项) 该小项得分:完成率*该小项分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 |||
2-4 | 3 | 4.乡镇、村事项覆盖率 指南发布率:已发布事项的乡镇村行政区个数/市州乡镇村行政区总数 该小项得分:指南发布率*该小项分 | 1.区级行政审批局负责本地区智慧云平台管理和培训,完成云平台向乡镇、村的覆盖,并组织培训乡镇、村工作人员掌握省行政职权管理(旧)系统、省政务服务网和智慧云平台的操作,在省行政职权管理(旧)系统编制发布乡镇、村事项。(完成建制乡镇、村事项的发布)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2-5 | 10 | 5.“事项颗粒化”工作推进 考核省直部门场景化、集成化应用推进工作,按照办好一件事为抓手,用社会通俗易懂的关键词和组合,加快梳理事项导引式服务。要求每个事项按照能办成事的最明确的场景梳理业务办理项,每个业务办理项最少设置一个关键词。 标签化率:设置标签的依申请事项数/部门依申请事项数(业务办理项) 该小项得分:标签化率*该小项分 | 1.区级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设置,在省行政权力事项管理(新)系统编制服务指南,需结合服务场景选用通俗易懂的关键词和组合,对服务事项进行标签化,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签。政策法规科审核本单位发布的服务指南。(5月24日前完成) 2.区级行政审批局抽查本地区办事指南,确保无缺失、无错误。(5月24日前,完成本地区事项的抽查找出20个以上问题,并反馈相关单位修改。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 ||
3-1 | 政务服务完 备度 (7 分)
| 1.考核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的基础准备; 2.考核地方自建系统实现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情况; 3.地方关停地方的网上办事窗口,统一使用省政务服务网作为网上办事入口。 | 2 | 1.事项系统办理情况 考察本地区依申请事项实现信息系统办理的比例。 系统化率:(使用地方自建系统办理事项数+使用地方通用系统办理事项数)/(依申请事项总数-使用国省垂系统事项数) 注:由市州统一获取地方自建和通用系统办理的事项清单,库表交换至省平台(政务外网)作为考核参考。 省级检查发现事项清单不实,此小项得分为零。 | 1.区级相关单位自建业务系统应连通电子政务外网,部署迁移至华为云或地方大数据中心。(到12月底,除特殊情况并经市行政审批局同意,区直部门自建系统全部迁移至华为云) 2.区级相关单位应关闭自建网上服务大厅,在省行政职权管理(旧)系统编制发布服务指南,并将自建系统与智慧云平台深度对接,统一网上办事窗口。(到7月底,区人社局、区市市场监管局(原食药监)等部门自建审批系统要完成与襄阳市智慧政务云平台的互联互通,各单位提供对接事项清单) 3.区级行政审批局负责本地区智慧云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应掌握本地区政务服务对接情况,每月24日前将统计数据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3-2 | 3 | 2.地方自建系统(如:公积金、不动产、食药监、水电气等)与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连通情况。 系统连通完成率:按规范对接完成的系统数/地方自建系统总数 该小项得分:系统连通完成率*该小项分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政务信息化股(电话:3155630) | |||
3-3 | 1 | 3.统一入口情况 考核市州、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重点区域通过栏目链接、文字或图片链 接引导至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本地区频道。关停地方政务服务门户和网上办事窗口,统一使用省政务服务网作为网上办事窗口。 完成得分,未完成得 0 分。 | 政务信息化股(电话:3155630) | |||
4-1 | 在线办理成熟度 (13 分) | 1.考核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比例 2.考核网办事项办理情况 | 2 | 1.网上可办情况 依申请事项(许可类、给付类、奖励类、裁决类、确认类、其他类和公共服务类)发布为可网办事项占比。 网上可办率:本地区发布的可网办依申请事项数/本单位依申请事项总数(超过 90%得满分,低于 90%按实际情况得分) 该小项得分:网上可办率*该小项分 | 1.区级相关单位梳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在省行政职权管理(旧)系统将依申请事项发布成可网办事项。(5月31日,区级可网办率达到80%以上。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2.乡镇、村政务服务机构,在省行政职权管理(旧)系统,按照第一批乡镇、村级事项标准指导清单,清理删除现有事项,重新编制发布服务指南(乡镇24个,村3个)。 (5月31日前,乡镇、村完成事项录入,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3.市、区、乡镇、村四级相关单位编制发布可网办依申请事项服务指南,同级行政审批局组织智慧云平台提供技术支撑,配合单位在省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办事功能。(5月25日,区级连通率达到90%以上,到6月15日,连通率达到100%)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行 |
4-2 | 3 | 2.网办事项连通情况 连通率:本地区开通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事项数/本地区网办事项总数 该小项得分:连通率*该小项分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行 | |||
4-3 | 3 | 3.政务服务网办件情况 网上办理率:当期省政务服务网申报办件数量/本地区当期总办件量 该小项得分:网上办理率*该小项分 | 1.加强省政务服务网的宣传和推广,区级相关单位,在科室、窗口、大厅安排专人引导群众从网上提交申请,每月线上办件的数量占当月总量的20%以上,逐步提高网办比率和网办事项覆盖率。(5月24日,各单位线上办件数量占当月办件总量的10%以上。到6月24日,网办率达到20%以上,事项覆盖率达到40%以上) 2.各单位政策法规科检查本单位办件信息推送情况,确保当日办结件在17:00前推送至云平台。(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3.区行政审批局加强对乡镇、村的培训,工作人员掌握省政务服务网操作,指导帮助群众从网上提交申请或代办,每月至少完成乡镇50个网办件,村1个网办件。(5月24日,完成乡镇10个网办事项,村1个网办事项) 4.区级行政审批局负责本地区行政权力清单和智慧云平台的管理和维护,每月24日前向区行政审批局报送本地区各级当月线上线下办件事项数量(5月24日完成。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行 | ||
4-4 | 2 | 4.网办件事项覆盖情况 网办事项覆盖率:当期网办件所涉事项数/本地区当期办件事项总数 该小项得分:网办事项覆盖率*该小项分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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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3 | 5.办件推送完整性 更新率:按规范更新办件库所涉的事项数/本地区发生办件事项总数 该小项得分:更新率*该小项分 (按月统计每日更新情况,当月无办件事项做情况说明,视同有更新处理)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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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政务服务成效度 (11 分) | 1.提高事项服务指南精细化程度,实现减材料、减时限,与邮政速递合作,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 2 | 1.即办件占比 考核地方依申请事项中即办件占比。 即办件率:标记为即办件的依申请事项数/本地区依申请事项总数 注:大于 30%得分,未达到不得分 | 1.区、乡镇、村各级单位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缩减承诺时间,在省行政职权管理(旧)系统修改办事指南。(5月24日,区级相关法定办理时间超过7天的事项,完成承诺时间的适当缩减) 2.区级相关单位进一步梳理事项,确保依申请事项中即办件占30%以上。(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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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2 | 2.时限缩减 考核地方承诺事项承诺时间较法定时间减少。 事项时限调整率:依申请承诺事项承诺时限小于法定时限的事项数量/本地区依申请事项总数 该小项得分:事项时限调整率*该小项分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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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3 | 3.材料缩减 考核地方依申请事项办事材料清单中标注为使用电子证照或共享平台获取数据及清理不必要材料,实现材料减少。 电子化率:地方部门依申请事项材料中的申请表完成电子表单配置数量/本地区依申请事项的申请表数量 电子证照使用率:地方部门依申请事项办理使用电子证照数量/本地区依申请事项材料清单中使用的证照数 该小项得分:电子化率*1.5 分+电子证照使用率*1.5 分 | 1.区级相关单位对照全省电子证照目录和政务资源目录,填写电子证照和资源申请,提交到同级行政审批局,由市行政审批局汇总报送至省政务管理办,审批通过后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完成数据对接。(5月31日,市场管理部门完成申请提交。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2.区、乡镇、村各级相关单位提供事项清单,市行政审批局组织智慧云平台协助将申请材料中的文档表格转变成自定义表单。(6月15日,乡镇、村所有事项完成申请表电子化。到12月底,县70%以上申请表完成电子化) | 政务信息化股(电话:3155630),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5-4 | 4 | 4.“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考核地方依申请事项中“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含即办件)。 即办件率:标记为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用跑的依申请事项数/本地区依申请事项总数 注:大于 10%得分,未达到不得分 | 1.区、乡镇、村各级相关单位优化办理流程,在省行政职权管理(旧)系统调整服务指南,提升“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比率。(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2.区级行政审批局负责本地区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统计同级单位跑动次数情况,在省政务服务网发布跑动次数清单。(5月24日,在省政务服务网发布跑动次数清单)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315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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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2 | 5.场景化应用实现 各地场景化应用方案和集成服务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实现集成。 完成得分,未实现不得分。 | 1.区级行政审批局会同同级单位,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等应用场景,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将场景化应用集成在省政务服务网。(5月24日,完成“多证合一”和“惠民一站通”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的集成。到12月底,教育部门、市场部门、卫健部门完成至少一个场景应用集成)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6-1 | 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 (15 分) | 1.地方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全量证照目录情况; 2.存量证照数据转换为电子证照情况; 3.结果文本为证照的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与电子证照库对接情况; 4、政务服务系统应用电子证照情况 | 1 | 1.电子证照目录完整性 以省平台下发的证照目录清单为基数,考核市州电子证照库平台的目录数(含底图)完整性情况。 完整度:本地区完成在省证照库目录系统登记的证照目录数(含底图)/本地区证照目录基数。 | 1.区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进本地区电子证照库建设。(5月底前,各区县完成电子证照平台建设) 2.区级涉及电子证照提供单位,每日提交新增证照数据,最晚时间为发证时间后一天17:00; 3.每月针对未提交证照信息的目录,需向本级行政审批局报送情况说明。(每月24日前)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6-2 | 1 | 2、电子证照联通情况(1 分) 电子证照联通率:增量(接口、库表、文件、人工)数据实现与电子证照 库系统联通所涉及的证照目录数/地方证照目录数 该小项得分:电子证照联通率*该小项分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6-3 | 4 | 3、证照数据更新及时性(4 分) 更新及时率:当月及时更新证照数量/当月证照更新数量 该小项得分:电子证照更新及时率*该小项分 注:及时更新是指证照入库时间与证照签发时间相比小于 1 天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6-4 | 1 | 4、证照数据增量更新情况(1 分) 证照数据更新率:每月有数据更新的证照目录数/已联通证照目录数 该小项得分:证照数据更新率*该小项分 当月无业务办理,证照数据更新为零,请致函省信息中心说明情况,该条 证照目录作为有更新的计算。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6-5 | 2 | 5.数据质量情况 本地区电子证照库与省电子证照库平台数据对接过程中对于数据存在疑义 的情况,由省电子证照库平台将疑义数据返回给市州电子证照库平台,市 州电子证照库平台将疑义数据修复并确认后再次提交省电子证照库平台核查。 疑义数据修复率:当月核查通过后的修复数据数/当月疑义数据总数 该小项得分:疑义数据修复率*该小项分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6-6 | 2 | 6.电子证照对接情况(2 分) 该小项得分:本地方政务服务系统完成改造使用电子证照库接口服务(查 询、核验、预览等),得单项分,未使用的不得分。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6-7 | 4 | 7.电子证照应用情况(4 分) 证照应用率:材料列表中包含证照且使用电子证照的依申请事项数/材料列表中包含证照的依申请事项数。 该小项得分:证照应用率*该小项分 本大项得分:各小项得分合计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7-1 |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 和对接 (11 分) | 1.地方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情况; 2.地方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共享对接情况; 3.地方响应数据申请情况 4.政务服务系统应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情况。以政务资源目录的报送、数据挂接、服务发布、数据申请响应及应用共享政务信息资源进行考核 | 2 | 1.数据动态更新情况 数据服务(文件、库表、接口)按目录确定的更新频率完成更新。 数据动态更新率:按时更新数据资源/总资源数。 该小项得分:数据动态更新率*该小项分 | 1.区级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进本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5月底前,县市区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合同签订工作) 2.区级涉及政务信息资源提供单位,完成政务信息目录梳理、数据资源对接、共享服务,并按照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要求完成数据动态更新以及数据质量修复工作,每月24日前向同级行政审批局报送情况说明。(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7-2 | 3 | 2.数据质量情况 本地区提交的共享数据服务存在故障和疑义数据时,由省平台将故障服务 告知和疑义数据返回给地方,地方将故障和疑义数据修复并确认后再次提 交省平台核查。 疑义数据修复率:当月核查通过后的修复数据数/当月疑义数据总数 该小项得分:疑义数据修复率*该小项分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7-3 | 2 | 3.共享数据使用情况 使用共享平台申请到的数据接口、库表和文件,改造应用系统并使用共享数据。 数据应用率:发生数据流量接口的系统/申请接口的系统 该小项得分:数据应用率*该小项分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7-4 | 4 | 4. 公积金、房产局、不动产局、城管、供水、供气数据汇集情况 考核营商环境所涉的办件数据归集到省共享交换平台的情况。 要求数据完整、质量准确、更新及时。 每一项完成得 1 分,未完成不得分。 | 市级不列入考核 | |||
8-1 | “一窗通办”支持 (8 分) | 1.市州“一窗通办”成效情况 2.市州综合窗口建设情况 | 2 | 1.市州、县、乡镇办事大厅叫号机与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连通情况 实现率:连通数量/实体大厅数量 | 1.区级行政审批局探索研究预约叫号服务与互联网的集成,改造大厅叫号系统完成本级办事服务大厅叫号机与湖北政务服务网的连通工作。(此项工作持续到12月) | 大数据管理股(电话:3444557)政务信息化股(电话:3155630) |
8-2 | 3 | 2.综合窗口收发件分发事项情况 对接率:综合窗口分发对应事项数/地方依申请事项数。 | 1.区级行政审批局加快推进综合窗口建设,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在2019年底,“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 2.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统计本单位综合建设情况,向市行政审批局报送数据,包括:综合窗口分发事清单,综合窗口接入垂管系统清单。(5月24日前,完成本月报送工作) | 政务中心管理股(电话:3444557) | ||
8-3 | 3 | 3.垂管系统(国家和省级)与市州县综合窗口连通情况 垂管系统连通完成率:按规范对接完成的垂管系统数/垂管系统总数。 该小项得分:垂管系统连通完成率*该小项分 | 政务信息化股(电话:3155630) | |||
9-1 | “一端”应用支持 (4 分) | 1.高频便民服务接入鄂汇办情况; 2.已接入鄂汇办便民服务使用情况; | 2 | 1.服务可靠性 注:已接入鄂汇办的便民服务可用度,当月出现一次服务不可用在本小项 扣 0.1 分。 | 1.待省政务管理办下发地方接入应用清单后,涉及相关单位抓紧程序开发,并与市智慧政务云平台对接联调上线。(5月25日前,完成社保查询服务与“鄂汇办”对接) | 政务信息化股(电话:3155630) |
9-2 | 2 | 2.服务接入考核 服务接入率:完成接入鄂汇办的应用数量/省政务管理办印发的地方接入应 用清单 该小项得分:服务接入率*该小项分 | 政务信息化股(电话:3155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