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关于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我院医疗纠纷调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提交资料报名参加。
一、报名商资质要求:
1、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具有服务类业务资格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深圳地区国有公立医院2年以上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经验(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3、熟悉医院工作流程及医疗法律法规,具有医疗纠纷调解服务团队(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二、报名方式:第1至4项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公司红色印章及第5项原件交到医务科医疗信访室进行报名资料审核
三、报名时间:2017年12月 6日至2017年 12月12日
四、具体需求、参数见***
五、其他
1、各公司先自审证件,保证证件清晰、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上交的证件有过期、超经营范围、授权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6082号龙岗中心医院医务科医疗信访接待室 邮编:518116
联系人: 冉医生 电话: 0755-84809557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