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批准设置宝应县望直港镇獐狮村卫生室公示书
根据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提交的《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我委受理了宝应县望直港镇獐狮村卫生室的设置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宝应县望直港镇獐狮村卫生室
设置单位(人):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
选址:宝应县望直港镇獐狮村村委会内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拟设置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
投资总额:10万元人民币
床位(牙椅):床位0张牙椅0张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从公布之日算起),与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服务科联系。
受理电话:8825***********1
联系地址:宝应县健康路11号邮编:225800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