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位列全省优秀等次前三
4月3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省委、省政府公布了2021年度全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湖北13个市县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10个县(市、区)为“进位明显”等次,我市位列“优秀”等次前三,团风县、蕲春县获得“进位明显”等次。
此次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根据《湖北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采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组织考核与第三方评估、年度考核与日常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实行加扣分制,考核包括脱贫成果巩固、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改革、组织领导和投入保障等内容,基本涵盖三农工作方方面面。
2021年,我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农业生产保持稳中有进。2021年,我市粮食种植面积592.8万亩、产量54.6亿斤,连续9年稳定在25亿公斤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2. 5%。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32.09亿元,同比增长11.6%,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
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新识别监测户1997户、6100人,帮扶11301户“三类”对象消除返贫风险。41.43万脱贫劳动力实现务工就业,选派8084名干部驻村帮扶3249个行政村。
农业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设立4850万元奖补资金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生猪、蔬菜、粮食、水产、中药材等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全市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14家,认定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8家。新创建2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新增2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98.13亿元。
乡村建设行动全面铺开。完成村庄布局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行政村光网覆盖率均达到100%,生活污水治理率和自来水普及率达分别达到81%和95.29%。危房改造、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等软硬件建设水平大幅提升。我市被表彰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
乡村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大农村地区违法犯罪整治力度,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长江“十年禁渔”、民生领域大数据核查等专项治理,建立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2个,“一村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记者熊庆萍 通讯员徐毅刚 董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