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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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为了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人防警报设备的技术状况,保证警报设备在紧急情况下的有效使用,县政府、县人武部决定,于2009年9月16日上午9:30在团风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警报信号音响为:
预警警报: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间隔3分钟。
空袭警报: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间隔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间隔15分钟。
10:00警报重复一遍,10:15分钟警报试鸣结束。
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照常工作、生活、学习、休息。
特此公告。
王志刚:136****9550 办公室:6158789
团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