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生福祉聚焦群众关切我市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聚焦特殊群众关切,在“养老、护苗、扶弱”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
——聚焦老有所养,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已建成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1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2个,农区养老服务站9个,互助养老院2个,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69%,农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85%,构建了“城市15分钟、农区30分钟”养老服务圈。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开展家庭护理床位建设,全市现有养老机构9家,设置床位2136张,其中医护型床位1177张,占55%。出台《乌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共安排267.8万元用于经济困难家庭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为满足特困人员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供养人员供养率达到100%。
——聚焦幼有所护,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提升。我市成立市、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通“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组织全市民政、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参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切实保障20名集中供养孤儿、17名分散供养孤儿和3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春节前夕,已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6.4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6.74万元。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将2名农区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扎实推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考上大学的孤儿争取到中央福彩公益金,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资助,目前共资助在校孤儿18人次。
此外,我市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完善配套设施,目前设有未成年人生活区、教室、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增加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项目储备和申报,加快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现市、区两级全覆盖。
——聚焦弱有所扶,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我市不断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精简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环节,对情况紧急、须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采取“先行救助”的方式,取消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发放救助金、实物救助、转介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及时发放各类补贴,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现救助兜底保障,完善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健全低收入家庭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将困难群众纳入网格化管理。将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并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完善社会救助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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