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佛山市牛建电器有限公司)
佛山市牛建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覃晓庆) :
我局查处佛山市牛建电器有限公司拖欠全体员工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书》(顺民政人社列黑字〔2019〕第119号),内容详见***。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6日
***:佛山市顺德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书》(顺民政人社列黑字〔2019〕第119号)
佛山市顺德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顺民政人社列黑字〔2019〕第119号
被列入单位:佛山市牛建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光大社区光明路19号之三
法定代表人:覃晓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XAD4MXW
列入期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5日
事由:经调查,你单位拖欠全公司共25名员工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的工资204671.23元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因你单位拖欠工资行为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现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我区拖欠工资“黑名单”。列入期限为1年,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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