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益,市质监局按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调推进的相关部署,将所承担的10项行政审批职能全部下放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动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是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统一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委托书(格式)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93号)文件要求,市局主要领导于2016年6月15日与中心窗口负责人签订了《贵州省毕节市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委托书》,授权首席代表全权负责窗口日常工作的同时,还授予了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组织协调权、审核上报权及行政审批服务章使用权。二是根据授权委托书的要求,组织行政许可审核中心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原《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等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毕市质技监发〔2014〕13号)进行了修订,并报经市法制办审订后,于7月20日以《毕节市质监局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毕市质技监发〔2016〕18号)下发了新的行政许可工作程序,明确了中心窗口新的工作职责,并要求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全权负责处理(含审批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