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工商系统开展国庆中秋旅游市场监管确保节日消费安全和谐
毕节地区工商系统开展国庆中秋旅游市场监管
确保节日消费安全和谐
两节期间,全区工商系统加强中秋、国庆旅游市场监管,紧紧围绕规范旅游景区(点)商品市场和景区内各类摊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期行霸市、坑蒙旅游者、无照经营、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
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地区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局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地区局业务科室开展旅游市场、食品市场、农贸市场的督查工作,同时把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县市局、分局、工商所和监管人员,层层抓好落实;督促市场经营管理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依法查处市场内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开展中秋月饼和国庆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93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049户次,其中:检查月饼经营户1634。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19 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件)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 ,抽检25批次月饼,抽检合格率99%,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14 次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35万元
开展旅游景区专项检查,出动1022人(次),车辆256台,加强对旅社、宾馆、旅社及旅游景点的监管力度,严查无照经营、期行霸市、坑蒙旅游者、欺诈消费者及其它损害消费者者合法权益行为。以旅游景区“织金洞”、“草海”、“九洞天”、“支嘎阿鲁湖”、主要商业街、旅游纪念品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旅游必需商品等为重点商品,特别是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农副土特产品的检查,严格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同时对各经营主体资格、亮证亮照的规范,明码标价、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危化品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加强巡查频次和力度。
严厉查处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对旅游格式合同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共检查旅游格式合同8份,规范旅游服务,加大旅游景区市场的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采取全面清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打防结合等措施共检查旅游景点71个(次),旅游市场63个,经营户961户,查处案件15个,罚款0.075万元。
加大限塑令的检查力度。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倡导使用环保购物袋,在旅游景区景点内督促经营者加强塑料购物袋购销和使用的管理,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减少旅游景区景点内的白色污染。
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相关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处理旅游消费过程中的消费者投诉,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0.304万元。切实保护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两节”市场专项整治,有力的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净化了毕节地区食品旅游市场经营环境,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旅游环境,为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愉快的国庆中秋佳节创造了一个良好、祥和的消费氛围。
(来源:地区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