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撞伤人3个月后才自首
3个月前,暂住均安的一名男子酒后***撞到人,但直至近日才自首,目前该男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10日晚,李某外出吃饭,与朋友觥筹交错后,渐渐不胜酒力。当晚22时30分许,李某驾驶小车由均安中心市场往泰安路方向行驶,行至某路段时与一辆由对面巷口驶出的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对方车辆损坏、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交警立即赶往现场,测试到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66.2mg/100ml,远高于80mg/100ml醉酒驾车的标准。交警当场扣押李某驾驶的小车,并责令其第二天到均安交警中队投案。出于害怕,李某直至3个月后才鼓起勇气自首,并承认当时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事发后我越想越不对劲,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去自首,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经李某交代,撞人后的那个场景始终挥之不去,自首后整个人才变得轻松些。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