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三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上级的安排,“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三水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文化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职能,大力整顿规范文化市场,认真开展有关普法工作,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区文广新局党委对“五五”普法工作十分重视,局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局长严振飞任组长,副局长陈剑锋、钟艺军、区艳阳、局长助理何晓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潘法章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根据我局“五五”普法计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局党委提出普法工作要结合我局工作的职能,在普法中突出文化特色,通过普法促进工作,在工作中完成普法使命。要求各股室结合部门的工作,制定部门的普法宣传计划,大力宣传各自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在日常执法中,要将法律、法规的宣传寓于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文艺演出队的作用,多创作普法宣传方面的文艺节目,多深入基层农村,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宣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参加听法制课、学法培训和学法考试。
根据计划,局普法领导小组、局领导专门召开普法会议,统筹安排普法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次基层调研、检查普法工作。年度召开普法总结表彰大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股室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机制健全,措施保障
我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执法队副队长刘石辉担任。办公室配有电脑、照相机、摄录机等办公设备。普法经费在年度单位经费预算中列出,由局财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各股室的负责人既是局普法领导小组的成员,也肩负普法骨干的重担。各股室通过与执法队协作,共同做好所涉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年底各股室的普法工作总结将作为年度集体考核评比的依据。
我局要求各股室干部必须积极参加本系统和上级举办的各类法律培训、学法考试,干部职工的学法考试成绩要登记在《干部学法登记表》,存入档案,作为年度个人评比考核的内容。
三、文化执法,普法先行
根据我局“五五”普法计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我局建立了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要求单位“一把手”或主要领导每年必须全勤参加由区普法办举办的法制讲座。同时,把干部职工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新提拔的干部由单位组织或参加区认识部门组织的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对新招收、聘用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或考试。
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局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做好对业主进行涉及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普法工作。
从2005年起,我局由文化市场股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每个季度都召开经营业主会议,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新闻出版股牵头,局和印刷业主签定了《佛山市三水区印刷企业拒绝盗版,守法经营协议书》,要求其严格遵守《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由市场股、执法队组织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业主签定不接受未成年人上网协议,要求其严格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理顺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的关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从,申请设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及变更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等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印刷法规培训班,取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提出设立或变更申请时提交。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将不予换发《印刷经营许可证》。为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09年底开展了该项培训工作。2009年11月11日,我局新闻出版股组织了三水区2004至2009年设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印刷企业参加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佛山市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75人。培训以集中观看印刷业法规电视教学片为主,培训后进行了考试。参加培训的75位业主都按规定取得了《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在普法工作中,我局还有计划地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业主进行治安、消防、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我局联合区政法、公安部门召开娱乐场所业主会议,提出要求业主配合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监管,自觉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为奥运创造和谐的文化环境,同时,要业主在《禁毒法》的实施过程中,配合做好“第21个国际禁毒日的有关宣传。09年6月,9月,也先后两次召开同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四、文化资源广,普法形式多
我局围绕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公益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广的优势,利用文艺表演、广播、电视、互联网、法制宣传栏、法律图片展览、演讲等各种形式,广泛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一)在文艺舞台上宣传。
我局充分利用区文艺演出队的优势,在节目中排演法制宣传节目,演出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达到宣传法律知识的效果。“五五”普法期间,区文艺演出队演出含法制宣传节目共50场,观看群众达8万人次。
(二)在在媒体、现场、纪念日、橱窗开展普法宣传。
-27日,我局在佛山电视台三水分台发布了《三水区2008年保护著作权宣传周活动公益广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通过中国移动短信系统向印刷企业传送保护知识产权的信息。
,我局在西南影剧院前举行了一场现场咨询活动,向群众介绍音像版权知识,介绍如何鉴别真假,向群众推广“购买正版、拒绝盗版”的理念。宣传《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在明富昌体育馆设立宣传咨询点,向广大市民派发支持知识产权的资料,派发有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小册子,解答市民有关文化市场的各种问题。
(三)在工作会议、座谈会中普法
,我局文化市场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召集娱乐场所业主召开工作会议。会上主要向娱乐场所业主宣传禁毒知识,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娱乐场所内内要做好禁毒标识,电脑屏保、电子显示屏等要有禁毒宣传语,业主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禁毒工作。
09年9月,为加强娱乐场所从业人员防范毒品、远离毒品的意识,组织全区娱乐场所的业主观看禁毒教育片《迷途 归途》,并将该片及相关资料分发到各娱乐场所,要求他们组织场所内的从业人员观看,大力宣传毒品祸害,拒绝毒品,珍惜生命。
(四)在执法过程中普法
,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我局执法人员在西南城区重点检查了有关奥运图书市场,未发现有售卖大型奥运主题动画片《福娃》非法音像制品。在检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耐心向经营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鼓励业主守法经营,不售卖侵权盗版产品,为奥运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针对群众投诉黑网吧的问题,文化市场执法对在查处时,注意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从2008年到2009年,查处了几十家黑网吧,没收了几百台电脑,在事件的处理中都没有出现过暴力抗法现象。我区公安部门对区文化市场执法队的执法法工作表示肯定。
三水的酒吧超范围时有发生,我局执法队在前往查处时,一方面严格执法,另一方面又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有业主咨询办理许可的条件,执法队员都耐心解释。对有关的政策的变化,也及时向业主传达。使业主对执法工作从抵触到理解,从而守法经营。
三水文广新局每年都在“4、26”知识产权日期间销毁盗版侵权的非法文化产品,通过媒体的宣传报道,向全社会宣示和宣传法律,取得明显的效果。
五、效果明显,还需努力
通过开展“五五”普法,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学习和宣传活动,我局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违纪案件。
我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明显提高,未发生领导干部违法、重大违纪或不依法行政的问题。
我局实行政务公开,通过墙报专栏向群众公开。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我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有关法规,完成有关行政审批等规章的清理工作。
我局各股室干部和执法队干部能够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项公务,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没有因单位执法不公,不当引发上访事件和重大群体性闹事等恶性实践。
我局干部职工全员参加学法考试,成绩合格率100%,行业管理纳入法治轨道,运作规范。
普法执法工作受到上级的表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获得过2006年反***先进集体和2007年度区直机关‘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优质服务窗口。2009年三水区机关作风活动工作评比区文广新局获优良奖。
在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工作中,我局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一)“五五”普法计划有不够完善之处,每年的职工学习时间安排不合理,学习的时间也不够。
(二)职工学习法律的意思不强,积极性不够。
(三)对社会的法制宣传做了很多工作,但是群众的满意度不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转变观念,创新普法的方式和手段,提高全民的法制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