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落实潘明副市长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指示要求,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局决定于12月8日至14日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特别是楼层较高的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工业园、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在建工程。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项目执行JGJ59-2011检查评分标准情况。
(二)施工项目贯彻落实市住规建局《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钢管所用扣件等产品开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情况。
(三)施工项目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公告牌张贴是否落实等情况。
(四)起重机械设备初次登记、安装、使用、拆卸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和检测、验收及操作人员考核、持证上岗情况。
(五)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六)“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
(七)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起重设备安装和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门卫制度的建立及“平安卡”的办理、使用与信息上传情况。
(九)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监理和监理周报执行情况。
(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十一)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含在建工地的围挡的设置和管理情况)。重点各施工单位落实市住规划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及近期市创文办要求设置工地围墙并喷绘有关公益广告的执行情况。
(十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开展工地防火、消防设施配备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十三)“一体系三平台”的实施情况。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检查小组及分工安排
市住规建局专门成立由赖晓斌副局长任组长,局质安科科长、市安监站站长、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检查组成员由市、区安监站监督人员和市建筑安全协会从专家库中抽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邀请市安委办等有关部门参加。具体安排:
1、市安监站负责对香洲主城区监管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本辖区工地监管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检查方案;
2、各区安监站分别对本辖区所监管的在建项目自行组织开展检查,并根据本辖区工地监管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检查方案;
3、局质安科联合市建筑安全协会,对市、区安监站监管的项目进行督查。
(二)工作要求
1、市、区检查组及专家组成员要熟悉检查的具体内容、标准,要本着认真细致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建筑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逐项细查。
2、市、区检查组成员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做遵章守法的表率,进入工地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及检查员胸卡。
3、市、区检查组成员要认真查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在建工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实行严管重罚。
4、市、区检查组成员要对每个工地在检查后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讲评,提出存在的问题,查找隐患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的具体要求。
5、市、区安监站要注意收集和总结归纳检查情况,12月16日前相关检查情况书面报局质安科。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