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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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
建设单位 | 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高明区更合镇、明城镇、杨和镇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新建设市政给水管道13.2km,新建、改建小型集中式一体化供水装备111套,改造119条自然村内供水设施。其中江大坪村、龙坪村、三石村、大木坑村等8条自然村,采用“市政供水干管延伸”方案,从现有市政供水干管开口铺设供水管道延伸至各条自然村村口;新建给水管道DN150约13.2km。塘下村、公田村等111条自然村,离市政管网较远,接驳市政管道难度大,在各村现有的自备水源供水设施的基础上,加装超滤膜水处理设备。项目总投资***37.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包括环境空气、噪声、水、生态环境以及水土流失等方面,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限制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文明施工、文明装运,并对建筑固体废弃物、污水进行妥善处理,做好施工期扬尘管理,使建设期间对外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③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影响主要是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运营期间噪声达标。 ④泥渣、更换的过滤材料交环卫部门处理。 |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