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涉及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成果公示
佛自然资明告〔2022〕308号
《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涉及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成果公示
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已列入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发改基础〔2020〕1238号)、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粤府〔2021〕28号)、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粤府办〔2021〕27号)和广东省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粤发改重点〔2022〕157号)。因该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我区已编制完成《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涉及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该方案成果拟上报审批,现按要求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涉及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主要对高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进行局部调整,地块主要位于高明区明城镇。
规划修改后,对规划期末高明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没有影响,对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不产生影响。
公示期自即日始30日,即5月23日—6月23日,凡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分局反映,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自然资源分局;联系电话:0757-88632234。
特此公示。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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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公示附图202205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