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企业挂牌和上市扶持的申请程序指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
为更好地落实《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南府〔2013〕330号)文件精神,扶持企业上市发展,特制订《佛山市南海区企业挂牌和上市的申请程序指引》,请你们认真研究并按照申请程序指引协助企业申请相关挂牌和上市补助。
***:《佛山市南海区企业挂牌和上市的申请程序指引》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企业上市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联系人:黄志文,联系电话:81232025,185****1159)
***:
佛山市南海区企业挂牌和上市扶持的申请程序指引
(申请IPO、新三板、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和上市扶持适用)
(备注:企业申请奖励需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核对,确认无误后中心将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申请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扶持奖励材料清单
(一)企业申请国内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扶持奖励材料清单:
1.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扶持奖励申请表(***2,加盖公章);
2.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扶持奖励申请书(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与申请扶持类别对应的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6.验资报告(申请未分配利润、盈余公职金转增股份产生的所得税扶持及申请募集资金奖励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增资前后的审计报告及转增股本所产生的所得税缴纳凭证(仅未分配利润、盈余公职金转增股份产生的所得税扶持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广东证监局出具申请辅导备案的受理回执(仅申请广东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并取得受理回执扶持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申请受理通知书(仅申请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回执扶持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仅申请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申请“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首次挂牌及融资的扶持奖励材料清单:
1.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扶持奖励申请表(***2,加盖公章);
2.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扶持奖励申请书(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与申请扶持类别对应的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函、证劵简称及证券代码的通知(仅申请“新三板”首次挂牌上市补助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验资报告(申请融资奖励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交割凭证或资金往来证明申请融资奖励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企业申请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首次挂牌及融资的扶持奖励材料清单:
1.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扶持奖励申请表(***2,加盖公章);
2.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扶持奖励申请书(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仅完成股改的企业提供)、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挂牌相关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由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出具关于同意企业挂牌申请的通知;(仅成功挂牌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由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出具企业在交易中心挂牌后成功融资的证明(仅成功挂牌融资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交割凭证或资金往来证明(仅申请融资奖励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其他相关融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合同、贷款合同、股权质押设立登记通知书、融资公告、发行结果公告、接受备案通知书等(仅申请融资奖励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