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微戏剧微动漫微小说报告文学征集活动的通知
公明、光明办事处,新区各局(办、委、大队),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新区属各企业:
根据中共深圳市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微戏剧、微动漫、微小说、报告文学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打造廉洁文化品牌,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广东省纪委宣教室、《广东党风》杂志共同举办微戏剧、微动漫、微小说、报告文学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我区组织参与该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7月19日。
评审结果发布:《广东党风》杂志及广东省纪检监察网 (南粤清风网)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主要接收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限党派团体,不限在职或离退休)创作的优秀作品(含微戏剧、微动漫、微小说、报告文学),同时欢迎社会人士参加。
参选者可自行报名,也可以单位推荐作品名义参加,但相同作品不得重复提交。
三、作品类型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分为微戏剧剧本作品、微戏剧影视作品、微动漫、微小说和报告文学五大类。
四、参选要求
1.参选者必须认真填写参选表格(附后),根据表格的要求提供个人资料,如果不填写或者填写不全者、填写内容虚假者将不能获得参选资格。
2.参选作品要求原创,必须由参选者本人进行独立创作。参选者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禁剽窃。活动主办方一旦发现参选作品涉嫌抄袭,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参选作品必须内容健康,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4.参选作品题目自拟。必须以反腐倡廉建设为主题,观点独到,感染力强。
5.格式要求:
微戏剧(剧本)、微小说、报告文学须以A4页面word文档电子版或纸版。格式:正文宋体、小四号字、单倍行距,页面左右边距3l.7mm,上下边距25.4mm,篇尾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微戏剧(视频)、微动漫作品须刻录光碟,文件名设为作者名+作品名,将光盘邮寄至主办单位。格式:作品时长:15秒、30秒或60秒,统一制成AVI格式(不压缩),前后各留5秒黑场或彩条,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 PIX。
6.微小说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报告文学控制在2500字以内。所有参选作品将不予退还,请参选者自留备份。
7.所有参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选者本人承担。但主办方拥有媒体宣传使用权。
8.对于获奖作品,除非特别申明,主办方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出、结集出版,或用于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
9.主办方不承担参选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选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10.主办方将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11.本规则若有变动,将会在官方网页(广东纪检监察网) 或《广东党风》杂志上提示。若参选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活动。如果参选者在公告发出7个工作日内仍未通知主办方放弃参选,则视参选者为接受所有变动内容。
五、参选方式
所有参选者需提供参选作品的电子稿或打印稿,并填参选报名表,写清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1.网络投稿请连同填写好的报名表寄至电子邮箱:jjjcj@szgm.gov.cn,并注明微戏剧、微动漫、微小说、报告文学征集作品。
2.书面投稿以单位、部门为单位,组织推荐集中送至新区纪检监察局党廉科(新区管委会大楼305室)。
新区纪检监察局集中作品后将择优推荐至主办方。
六、奖项设置
按微戏剧、微动漫、微小说、报告文学分别设置奖项。其中,微戏剧按剧本及视频分别设置奖项。
1.每名获奖者将获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同时经主办方推荐,其作品还会发表在相应宣传媒体或刊物。
2.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所有获奖参选作品,用于集结出版。
3.具体奖项如下: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以上所有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拥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海飞,
联系电话:0755-88211861
E-mail:jjjcj@szgm.gov.cn
***:微戏剧、微动漫、微小说、报告文学征集活动报名表
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