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汕金府办〔2014〕7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市关于加快汕头振兴发展的工作部署,成立金平区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金平区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金平区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金平区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
金平区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黄 蘅(区委、区政府)
常务副组长:黄联雄(区委、区政府)
副 组 长:黄玉海(区政府)
杨惠文(区政府)
黄廷峰(区政府)
蔡锦荣(区政府)
成 员:纪楚忠(区纪委、监察局)
林振伟(区党政办)
张 林(区法制局)
何银龙(区委调研室)
张立群(区金融局)
徐翔忠(区委组织部)
郭阳谷(区委宣传部)
郑文义(区文广新局)
周凯斌(区社工委)
郑少娜(区编委办)
魏岳强(公安分局)
林泽峰(区残联)
卢少槟(国土分局)
陈业伟(规划分局)
方棉武(区国税局)
林建龙(区地税局)
陈泽伟(区工商局)
林少强(环境分局)
蔡铭水(区房管所)
陈楚亮(区发改局)
林荣杰(区经信局)
刘彦彧(区教育局)
林 伟(区科技局)
郑 聪(区民政局)
周 彦(区财政局)
刘锦城(区人社局)
罗进亮(区住建局)
许文川(区水务局)
方哲勋(区农业局)
吴志光(区外经贸局)
林 旭(区卫计局)
韩廷雄(区统计局)
肖伟春(区安监局)
张利荣(区城管局)
魏伟生(区食药监局)
郑灿忠(区环卫局)
林 浩(区旧城办)
陈海波(区工业园区办)
蔡英姿(石炮台街道办事处)
林 丰(金砂街道办事处)
曾坤武(金厦街道办事处)
彭少青(东方街道办事处)
洪少惠(大华街道办事处)
卢理长(同益街道办事处)
汤隆泽(光华街道办事处)
赖泽钦(东墩街道办事处)
林 昱(广厦街道办事处)
赖开洪(海安街道办事处)
翁奕奇(新福街道办事处)
郑奕庭(乌桥街道办事处)
蔡树泽(岐山街道办事处)
徐康民(永祥街道办事处)
赖延利(鮀莲街道办事处)
陈若丰(鮀江街道办事处)
汤木德(月浦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由陈楚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金平区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市加快汕头振兴发展工作要求,统筹、部署和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加快振兴发展工作。
(二)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加快振兴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跨街道、跨部门的复杂问题。
(三)审议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重要规划和政策文件。
(四)配合市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加快振兴发展评估考核工作。
(五)对各街道、各部门加快振兴发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组长负责领导小组全面工作。
常务副组长协助组长处理领导小组工作;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安排,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加快振兴发展相关工作。
副组长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安排,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加快振兴发展相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办理市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加快振兴发展政策实施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四)负责研究分析加快振兴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相关重大政策文件。
(五)负责办理加快振兴发展工作的相关文电。
(六)指导各街道、各部门相关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七)完成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成员单位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区领导小组加快振兴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制订相关专项规划和政策文件。
(二)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做好市加快汕头振兴发展评估考核工作。
(四)参与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督查调研、文稿起草等相关工作。
金平区加快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机制
建立相应领导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时要加强同上、下级部门的沟通交流,形成市、区、街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二、会议制度
(一)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主要是总结、分析工作情况和成效,研究部署工作。
(二)专题协调会。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委托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召集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协调相关具体问题。专题协调会可以现场办公会形式召开。
三、任务分解制度
(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金平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措施,报区领导小组备案。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区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主要指标体系并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建立重大项目库并分解落实建设目标责任。
(三)编制专项规划和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区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形成加快振兴发展的规划政策支撑体系。
四、督促检查制度
(一)建立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向区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可即时报送。
(二)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督查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提交区领导小组。对督查报告中反映的各街道、部门、单位加快振兴发展的经验做法或存在问题与不足,经区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全区范围印发督查通报。
五、调查研究制度
(一)针对关系加快振兴发展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开展课题研究,提出咨询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针对我区发展的个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三)学习其他地区发展成功经验,借鉴各地加快振兴发展、加强区域合作的创新做法,推进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