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正视环境空气质量短板攻坚夏季臭氧污染难题
臭氧,作为典型的环境空气二次污染物,主要由其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高温强日照情况下发生光化学反应而产生。今年1-6月,随着气温的逐步上升,市中区臭氧月均浓度以每月近20%的增幅飙升,臭氧污染在夏季持续高温的济南市已经成为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有效应对夏季臭氧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今年入夏以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提早部署、迅速行动,以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为重点,从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多个环节入手,多维度、立体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拉清单、建底数,给无形的VOCs“染色”
(一)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依托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系统全面梳理我区涉VOCs行业、企业127家,逐家核实生产经营情况,编制形成《市中区VOCs企业名录》,实施清单化、台账式管理,确保监管范围、监管环节全覆盖。
(二)化繁成简,创编“口袋书”。结合日常监督帮扶、自行监测、执法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辖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修等行业的VOCs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要求进行汇总,尝试创编《市中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手册》,图文并茂收录了正反案例,取之于执法实际,用之于执法提升。先后向17个街道、82家企业发放140余册,为污染防控、执法监管提供“一站式”技术指导,提高VOCs污染防治标准化、规范化监管水平。
(三)科技治污,应用“千里眼”。试点在重点企业厂界外安装远程监测设备21台,对企业无组织排放的VOCs浓度时空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动态识别和预警VOCs高值,快速分析、锁定污染来源;对重点区域22家餐饮单位的60个油烟排放口的油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三项指标实施实时联网监测,同时监控风机、净化器运行状态,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实现对污染物排放源的“靶向”管控。
(四)强化机制,完善“路线图”。安排专人24小时紧盯数据监控平台,及时对臭氧高值点位、超标排放企业进行核查处置。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以重点区域问题、措施“双清单”为抓手,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重点区域重点盯防,以无人机巡查为有益补充,形成“问题发现-排查原因-处置解决”的闭环管理模式。查办国控子站臭氧高值15次,查处超标企业4家。
二、强监管、严执法,让高值的VOCs“褪色”
(一)整合力量、统筹推进。组织全局涉VOCs监管的科室、执法大队、监控中心成立“涉VOCs专项检查及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3个联合检查组,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配备执法、监测及技术专家,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工作组统一行动、系统推进、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重点、专项行动。紧抓我区产业布局和季节特点,以工业涂装、印刷、汽修行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127家涉VOCs企业运输、生产、储存、使用各环节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通过查阅环评批复文件、涉VOCs原辅材料进出台账,对物料储存、转移、输送,设备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等无组织排放的工况运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存在环境管理问题尚不构成违法行为的进行行政指导,宣讲政策法律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引导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线索,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展开调查,对确实违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适时开展“回头看”,现场核实、销号管理。有关检查情况、处罚情况及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通报,着力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强化VOCs监管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效能,推动实现全区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监测、有的放矢。执法人员随身携带PID便携式VOCs分析仪,随时在涉VOCs企业车间门口、通风口及外排口进行快速监测,及时了解排污状况;对于监测数值偏高的,立即组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开展人工检测,及时准确反映企业排放状况;加快推进VOCs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加强污染源VOCs远程监测监控,让违法排污无处遁形。
(四)聚焦短板、应管尽管。针对前期检查发现的汽修行业回收废机油存在监管薄弱环节的问题,结合专项检查对辖区42家汽修企业、4S店开展全面摸排,理清危险废物管理现状,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汽修企业、4S店危废暂存间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扫除危险废物管理意识盲区,封堵存处运各环节监管漏洞,有效减少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VOCs排放。
三、建体系、创思路,确保VOCs常态“失色”
(一)系统治污,完善“一点一策”。依托专项检查全面摸排国控、省控点位周边VOCs行业产业结构和排放特征,结合前期建立的企业源、燃煤源、扬尘源、移动源、高架源及餐饮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因业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管措施。每月对国控、省控站点及污染高值街道站点开展数据分析,动态更新管控措施,形成更加精准的“一策”报告,有效改善重点区域臭氧污染状况。
(二)主动治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全区108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负责人、环保干事120人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宣贯济南市2022年臭氧防治政策,解读涉VOCs防控工作要点、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及企业制度和操作规程,通过对专项检查立案案例分析,充分放大示范效应和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辖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管理水平和主体责任意识。监督加油站严格落实“错时卸油”“错时加油”政策,加强“雾森”系统应用,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气体排放和臭氧生成,切实发挥“点穴式”治污效果。
(三)科学治污,开展“问诊体检”。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生产工艺过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重点内容,对辖区涉VOCs企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体检”,根据“病历”开“药方”,结合企业生产状况和诉求,量身制定“一企一策”,协助企业解决问题,为企业答疑支招,强化企业VOCs排放管控水平。
(撰稿人:蔡峰 审核人:霍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