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科级领导空缺职位提名推荐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创新,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现将我区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空缺职位予以公告,请各单位和有推荐资格的干部积极向组织部门提名推荐人选。
一、空缺的科级领导职位
1. 区统计局局长1个;
2.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个;
3. 区交通局副局长1个;
4、区交通管理所所长1个(副科级)。
二、被提名人选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本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或工作岗位任职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除上述基本条件和资格外,各职位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提名推荐为区统计局局长的,须任副科级职务(含副主任科员)2年以上或现任主任科员,具有从事统计或审计(财会)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经济师职称。
2、提名推荐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的,须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副主任科员,具有从事人口和计生工作经历。
3、提名推荐为区交通局副局长的,须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副主任科员,具有从事交通工作经历。
4、提名推荐为区交通管理所所长的,须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副主任科员,具有从事交通工作经历。
三、提名推荐的主体和方式
1、提名推荐的主体:各单位、区管以上干部、符合推荐条件的个人。
2、提名推荐的方式: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提名推荐。提名主体根据空缺职位要求,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提名推荐。并填写相应表格(详见***)
四、纪律要求
1、组织提名要坚持集体决定原则,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干部的初始提名,不准在初始提名人选意见不集中的情况下搞等额提名。
2、个人提名不得隐瞒问题提名,不得凭个人好恶提名,不得搞人情提名、许诺提名和贿赂拉票提名。
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材料报送
职位公告期间,各单位、区管以上干部和个人可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或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推荐表,在2011年4月29日前填写并交到区委组织部干部办(地址:区政府1号楼405室,联系电话:5523757)。
监督举报电话:5550180(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
***:1、《单位(党委、党组)初始提名干部表》
2、《区管以上干部初始提名干部表》
3、《个人自荐提名表》
2011年4月27日
***:***1:单位初始提名干部推.doc
***:***2:区管以上干部初始提.doc
***:***3:个人提名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