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命暨2014年人民陪审员培训开班仪式
5月16日下午,香洲区法院举行新选任人民陪审员任命暨2014年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开班仪式,为50名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对香洲区法院全体11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培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锦雄莅会指导。香洲区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仪式。
会上,香洲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素平首先作了***。徐院长强调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性,她指出,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司法制度,在弘扬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缓解人民法院办案压力,提升案件审判质量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人民陪审员肩负人民的重托,到法院与审判员一起行使庄严神圣的审判权,意义非常重大。徐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香洲区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实行“统一管理”与“分散使用”结合管理机制,规范陪审工作;二是实行“常态培训”与“日常学习”结合的培训机制,提升参审能力;三是实行“双轨排案”与“双向交流”结合的参审机制,保障参审效果;四是实行“内部保障”与“外部支持”结合的保障机制,激发人民陪审员工作热情。
围绕香洲区法院正在开展的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徐院长强调,香洲区法院将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倍增计划”,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将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扩宽选任渠道,优化陪审员队伍结构;二是完善“双轨选用机制”,建立专家陪审员数据库;三是完善工作制度,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四是改进管理,调动陪审员的参审热情。徐院长指出,除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机制外,香洲区法院将思考探索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对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责、权、利提出立法建议,以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弘扬司法民主,最终促进司法公正。
随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锦雄宣读香洲区人大常委会对5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并由参会领导共同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此次任命的50名人民陪审员是香洲区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选的首批人民陪审员。在选任过程中,香洲区法院采取在法院网站、报纸发布公告等方式扩大影响,增加报名人数,并注重吸收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优秀公民参加到陪审员队伍。任命的50人民陪审员的年龄范围从26岁至59岁,学历从大专至硕士研究生,经过自主报名及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察等程序产生,由香洲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目前,香洲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增加至110人,与法官人数比例达到1:1。
5月16日下午至17日,此次新任命的50名人民陪审员与香洲区法院原有的60名人民陪审员共同参加了香洲区法院组织的2014年度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这是香洲区法院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人民陪审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