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4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6日
珠海市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12-2014年)
目 录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步骤
二、统筹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三、均衡区与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促进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六、保障措施
为深入推进《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广东省《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以及《珠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优化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扎实完成2012-2014年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步骤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的核心任务,继续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纲要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在城乡之间、区与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水平均衡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力促《实施纲要》第一阶段目标顺利实现,为我市在2020年基本消除区域和城乡差别、基本消除不同人群间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在全市范围内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步骤。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在3年内基本完成。
——2012年,全面启动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的范围,将公用设施、社会安全、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人居环境、生态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事业新纳入改革范畴。各区(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要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综合改革。
——2013年,稳步推进改革。在2012年改革的基础上,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初见成效。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公用设施、社会安全、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人居环境、生态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领域取得明显进展,统筹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取得重要突破。
——2014年,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果。全面总结改革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形成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显著加快,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间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省内位居前列。
二、统筹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设计,缩小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一是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接,实行城乡一体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二是加快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落后的状况;三是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不断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
(一)公共教育。
——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到2012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100%建成规范化学校。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到2012年底建成11所镇中心幼儿园。
——建立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落实教师平均工资“两相当”。
——加大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培养力度。
(二)公共卫生。
——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引导资源要素向基层倾斜。落实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及区域卫生规划。
——制定珠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并严格执行,保证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标准。
——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估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从事相应卫生检测技术服务,提高职业卫生等服务能力。
——优化预防接种工作网络,全面提高国家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城乡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加强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做强市级医院,强化“龙头”作用。
——在全市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在全市开展地中海贫血出生缺陷群体干预,并将其纳入孕产期保健服务。
——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成果,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积极探索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的实施,强化综合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扶持。
——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逐步增加西部地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提升卫生监督能力。香洲区成立卫生监督所,金湾区落实卫生监督所用房,健全功能区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各区完善卫生监督机构装备配备。
——加快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积极推进以《中国公民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增强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倡导和促进大众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卫生镇、卫生村创建活动,争取提前实现2015年所有镇均为卫生镇、80%以上村为卫生村的目标。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有效控制“四害”密度,预防传染病发生与流行。以农村改厕为重点,带动城乡环境卫生水平的整体提高。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卫生应急培训力度。指导基层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公共文化体育。
——实施广播、电视、互联网“家家通”全覆盖工程。
——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运用多种传播方式,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继续加大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开发力度,树立具有珠海特色的城市文化形象。
——加快推进重大文化工程建设。推进全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及国有经营性文化场馆低票价公益服务。
——推行民办公助的社会办馆模式。
——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尤其是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
——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内资与外资相结合、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非公有资本以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赞助或冠名承办活动、兴办民间艺术院团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元化、社会化。
——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引进机制,把文化领域人才纳入珠海市人才规划,落实配套政策,面向国内外重点引进社科理论和文学艺术名家大师、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领军人物。
(四)公共交通。
——继续大力贯彻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加快《珠海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我市公共交通发展。2012年完成与全省公交“一卡通”对接,与“岭南通卡”互联互通;逐步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交通客运网络。
——制定完善的公共出行信息服务标准体系。2012年底实现珠海所有汽车客运站与全省客运站联网,构建公共交通出行平台系统之一。市民可在互联网上查询省内、省际客运线路班次,实现省内外异地订票、购票等网上结算等便利服务。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现符合安全通车条件的行政村班车通达率100%,并按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设计指导意见的标准逐步对建成的农村公路实施改造,完善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
(五)生活保障。
——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应保尽保。巩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参保率保持99.8%以上。加大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度。研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实现不同制度之间的无缝衔接,推动城乡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六)住房保障。
——整合并轨现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各类住房保障对象的基本居住需求。
——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公租房,并实行分类保障。
——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廉租住房建设。
——试行政策性农房保险。以农民意愿为前提,将农民的住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
(七)就业保障。
——在2011年完成全市所有街道(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到2014年全面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城乡群众对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满意率超过85%。
——加大各区就业训练中心建设投入,完善各区就业训练中心的培训专业和与之相应的实训设备,并在有条件(劳动力较集中、教学场地有保障)的镇(街)设置教学点,建立以就业训练中心为主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区;建立区、镇(街)就业训练中心主要开展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市级就业训练中心、高技能人才公共培训基地、技工院校主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依托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培训基地、技工院校,进一步完善、维护远程职业培训平台。
——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开发评价公共服务体系。至2014年,建立覆盖全市各区、镇(街)、大专院校的职业技能鉴定定点考场体系,就近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鉴定服务。与省联动开发新职业鉴定题库,建立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每年为3万以上人次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大力引导劳动者技能提升和素质就业。加快建设人力资源职业开发评价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人力资源开发、评价、配置一体化。
(八)医疗保障。
——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管理,使农村居民享受同等财政补贴、同等缴费、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大幅提高医疗保险待遇,让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大的实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社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最高达到90%。
——进一步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九)公用设施。
——以交通路网、清洁能源、饮水安全、环保工程、信息工程等为重点,促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网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每个农村社区建有一所面积不低于250㎡的集办公、服务、活动于一体的“村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村经济事务以外的社会保障、扶贫救济、公共安全、医疗服务、环境卫生、人口计生、文化教育、体育及村民培训等公共事务和其他公益性服务。
——加快西部地区公交站场建设。加快推进湖心路口公交换乘中心的建设,力争2012年底前动工。加快西部及偏远地区公交候车亭建设,2012-2014年西部地区建成公交候车亭487座。
——优化海岛居民乘船环境。进一步改善水路客运站场环境,提升海岛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十)生态环保。
——推动城乡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全市统一规划,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力争2013年完成生态乡镇、生态示范村(社区)等生态创建细胞工程,2013年前各区80%的村要成功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各行政区所辖80%以上的镇要成功创建国家生态乡镇,2014年建成生态市。
——积极引导“以奖促治”项目,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
——加强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以基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推进重点流域、重点饮用水源及重要湖库等重点区域所在地有条件的区级监测站在2014年实现达标建设;逐步建立并延伸农村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农村环境监测能力。
(十一)现代服务业。
——加强城乡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设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覆盖面。
——支持物流快递企业完善收发配送体系建设,支持企业更新升级交通工具,提高服务效率,适应城乡居民生产和生活需要。
——推动城乡流通网络建设,加大对支农产品的供应和质量保证力度,鼓励“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合作模式。
——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三农”及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持,支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机构加快发展。
——支持国有银行拓宽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的信贷投放力度。
——深化农信社改革,提高落后地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大力开发新产品,增强服务能力着力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主渠道作用。
——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电子化水平,加快研发网上银行业务,大力拓展POS商户及ATM,积极开展POS下乡和ATM下乡业务,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支付环境。
(十二)社会安全。
——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统筹应急资源,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现代化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以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为重点,建立现代化监测体系。
——完善灾害应急体系,健全从市到村(社区)的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推进各级庇护场所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特别是西部灾害易发地区的减灾救灾应急能力。
——健全应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快速处理本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落实特种设备相关方责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从业单位诚信档案、质量追溯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开展风险监测,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安全事件发生,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涉及社会政治稳定舆情的分析研判,推动建立畅通有序的民意表达机制,全面掌握舆情民意。不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和社会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健全完善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
——完善网络问政和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成果,深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与网民互动交流,搭建完善“网络问政互动平台”,建立在线访谈工作机制,创新运用移动通讯技术,以新理念、新维度探索网络问政全新路径。进一步强化网上监督,不断健全网络信访和投诉转批、办理、督办、反馈长效机制。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不断健全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敏感案事件,坚决防止因执法问题引发社会矛盾。
——强化公共安全监管,提升应急处理能力。严厉打击涉***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民爆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杜绝违法违规操作和私自生产、使用危爆物品行为,杜绝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一步创新和加强消防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积极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探索推进巡警交警联勤协作机制。推动健全基层治安协作联防机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加强治安复杂场所管控。强化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专项整治。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十三)社会管理。
——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镇人口准入条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推进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改革,尽快消除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不合理的政策限制。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探索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加大政府供应农村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和便民服务站点,开展城乡结对帮扶活动,引导城市社区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推进农村扶贫事业发展,巩固扩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成果。积极推动幸福村居创建活动。
——按照行政职能归位、服务职能下移的原则,理顺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社会组织为补充、村(居)民广泛参与的服务管理格局,明晰乡镇政府履职重点以及村级组织功能职责。积极推进村改居和居社分开,加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等重点区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推进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制改革。建立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市级补助和区级统筹力度,保证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财力需要。
三、均衡区与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破除行政区划障碍,促进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衡发展。一是统一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确保“底线均等”;二是提高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力度;三是实现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自由流转和待遇互认。
(一)公共教育。
——选派市优秀干部和市直属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挂职各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担任区属学校校长。
——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完善城镇优秀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制度。
——建立健全区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制度。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聘任时要求有1年以上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工作经历。
——建立海岛教师与市区新任教师轮岗工作制度。
——加大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培养力度。
(二)公共卫生。
——指导建立区级健康教育网络,培育区级健康教育队伍,畅通居民获取健康教育服务的渠道。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努力完成薄弱卫生院改造,发挥区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区级医院建设。推进金湾区人民医院、平沙医院、高新区人民医院等建设。
——加快推进薄弱卫生院改造。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探索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机制,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各区按国家和省制定的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标准建设和完善本区妇幼保健机构,提高服务功能,完善配套设施。
——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及业务技术指导,加强人员培训。
——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督导考核,对各区工作情况给予指导,实现各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均衡发展。
——各区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
——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现有人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城乡卫生一体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三)公共文化体育。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与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推进区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工作。2011-2014年,香洲、金湾和斗门等区初步建立起国民体质监测站,监测站按照省体育局要求设置。
——推进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建设镇级公共体育健身广场。
——实施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建设镇综合文化站、农村和城市社区文化室,区、镇(街)和村(居)家庭人口文化港。
——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户户通,农村电影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建立行政村定期电影放映制度。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体制改革。
——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要求,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相结合,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实施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继续建设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和流动演出服务网,以农村、社区、厂矿、学校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公共文化流动服务。
——加快推进十字门中央商务区音乐厅、西部城区文化艺术中心、香洲文体中心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
(四)公共交通。
——大力推动西部地区公交发展。2012年在平沙、三灶建设两个加气站,为西部地区市民绿色出行创造条件。推进西部地区公交车转换为LNG公交车。不断优化西部地区公交线网,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出行的需求。
——推进短途公路客运班车向公交化班车运行转变工作力度。2011-2013年,对香洲至横琴城轨接驳客运专线等市内客运专线进行公交化班车运行改造。筹划珠海至中山周边城镇的市际客运专线,珠海拱北至中山坦洲、三乡、大朗镇等进行公交化班车运行转变,增设站点,加密班次,服务区域间群众交通出行。
(五)生活保障。
——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按照省级统筹的要求,做好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工作。
——完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制度。
——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至2014年持卡率达76%以上。
(六)住房保障。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西部地区农场职工危房改造。
(七)就业保障。
——清理城乡劳动者差别性就业政策,出台综合性促进就业政策文件,完善和落实扩大就业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资金投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有就业创业愿望城乡劳动者就业率不低于8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八)医疗保障。
——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在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即时结算制度。
——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
(九)社会管理。
——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制定科学的培育发展规划和评估考核办法,培育更多资质优良、能力突出、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
——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完善以社会组织为生力军的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格局。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竞争机制公平化的格局。
——进一步完善对各部门和单位需要实施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事务的分类与统计,构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库,制定目标、明确责任,逐步实施。
——按照政事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加大力度分类推进改革,逐步形成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新型城市社区。厘清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推行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扩大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功能,加强社区自身建设,提高居民民主参与意识。整合政府各部门在社区的办事机构和管理资源,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等的指导监督力度,探索物业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模式,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社区居民的服务质量。至2014年,实现社区物业管理基本覆盖,住宅小区基本建立业主委员会。
——完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建设以人口、法人、信用、房屋管理、地理信息为重点的公用基础数据库,实现良好的运作平台,统一管理、运营、维护,综合利用、分析、监管,促进跨部门跨区域信息业务协同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统筹规划,推进信息系统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确保信息资源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建立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各级、各地公共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互通互认、信息共享。
四、促进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提高低收入群体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实现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一是提高标准,逐步提高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二是制度对接,逐步消除不同群体之间在政治、经济、生活、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异,促进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异地流转问题;三是平等待遇,促进外来人口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与当地城镇居民的全面融合,逐步给予异地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和民主权利等。
(一)提高标准。
——稳步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让离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进一步缩小斗门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对因突发性、特殊性原因造成生活临时出现困难的本市和非本市户籍群众给予及时规范的救助。
——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确保“五保”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
——建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参保补贴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制度对接。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地方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加强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有效衔接。坚持在“普惠”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特别是在养老、医疗、子女入学、就业培训、扶贫开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
——建立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均衡发展机制。统筹好城乡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提高农村地区的计划生育奖励标准。
——强化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人口和计生工作站工作,有效统筹相关资源,围绕计划生育家庭开展相关服务,形成服务规范。
——以“珠海家庭人口文化港”建设为抓手,为所有家庭和全员人口提供“一站式”优质的“八期教育”宣传和技术服务,为广大家庭和人民群众搭建宣传、咨询、指导、监测、***、随访服务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宣传教育服务“港湾”。2012年计划完成七个区级的“珠海家庭人口文化港”建设,2014年前完成60%的镇(街)和村(居)的建设任务。
(三)平等待遇。
——持续开展儿童预防接种查漏补种工作,确保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同等计划免疫服务。
——对工厂、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口较多的场所开展疾病预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知识宣传,提高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口传染病防治能力及健康知识水平。
——全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可疑患者经确诊后纳入系统规范管理,确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享受应有的公共卫生服务。
——出台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办法,认真做好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工作,促进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城镇,切实保障异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等方面对异地务工人员与本地职工实施同等待遇。
——确保异地务工人员无差别地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享受同等待遇。
——促进异地务工人员稳定有序就业,切实保障异地务工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障、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合法权益。
——兼顾普遍需求与特殊需求,在确保居民不分城乡、不分地区享有社会救助权利的基础上,开展分层分类救助,实现“困难大救助多”。
——通过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和其他机构建设的公租房(员工宿舍)就地就近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居住需求。
——制定珠海市大众体育保障政策,保障和增进城乡低收入者、外来务工者、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群体的体育健身权益。
——构建珠海市全员人口信息共享和采集应用系统,向全市自然人口数据库提供各项人口信息,完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实现与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社保、人口计生等部门数据的全面互联、实时比对,建立跨部门信息业务共建、共享。
——建立健全育龄人口技术优质服务资源共享体系,全面落实全员人口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技术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到2012年,100%的区、镇(街)计生服务站、所完成标准化建设;到2014年全面建立计生公共技术服务网络的质量管理机制,全面实施ISO9000质量认证工作。
——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人口计生宣传咨询服务和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生技术服务;在社区、企业、市场等人流集中地设置安全套自动发放机,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
——加强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为流动育龄人口免费提供宣传倡导、咨询服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婴幼儿早期智力启蒙开发教育、少儿认知能力培养、青春生殖健康教育、新婚幸福家庭指引、孕产围产科学保健、育儿健康成长培育、更年卫生身心疏导和老年人生殖健康保健指导等“八期教育”活动。
——加强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关计生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当地生殖健康项目服务人群。
——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统筹建立流动人口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奖励补助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困难家庭给予必要的帮扶救助。
——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工作的统筹协调,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政策与户籍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的政策衔接,制定和完善均等化服务相关公共政策,形成部门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合力。
——健全和完善我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入学管理制度,使广大农民工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市场、暂住人口、流动育龄妇女、流动党团员等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将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与户籍制度剥离,稳步推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
——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构和网络,实现流动人口“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自治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继续大力贯彻落实公交车“同城同价”政策,实现镇级有站、村级有亭和符合通客运班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100%的目标。
——大力推进扶持陆岛交通发展,修订完善《珠海市扶持陆岛交通发展若干规定》,保障扶持陆岛交通发展政策长期化;进一步贯彻落实降低票价、老人学生乘船优惠政策。
——制定《珠海市特殊群体文化权益保障条例》。在实施《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立法保障和增进城乡低收入者、异地务工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及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
五、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统筹推进财政、产业、人口、社会、行政等各领域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形成改革合力。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小政府、大社会,强政府、好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主导作用。以全球视野、世界眼光和前瞻思维,科学、理性、积极地探索构建具有竞争力的行政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加快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加快营造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出台市、区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目录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大力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积极主动向下级政府放权,加大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力度,着力解决政府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职责体系,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体制和社会体制。
(二)调整完善财政体制。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财政分配关系,明晰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划分,促进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建立促进经济发展的激励型财政体制机制,提高欠发达地区的经费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激励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转移支付制度,以财力的均衡促进各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均衡。
(三)实施人口迁移。通过支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出台实施本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等方式,促进区域内人口的自由流动,提高城乡居民总体收入水平,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按照当地发展区域划分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合理的产业布局带动人口的合理布局,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生态的均衡。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建立流动人口居住保障、社会保障等制度,逐步取消对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户口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
(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分类导向,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在全面统筹规划基础上,调整结构,整合重组,打造聚集平台,严控新增机构,控制财政支出;强化公益属性,优化公共事业资源配置;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法定机构试点;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业;改革事业单位养老和人事制度,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加快制定市直事业单位和各行政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按时分批实施。
(五)深化富区强镇、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按照“市一级主要抓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区一级主要抓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镇(街)一级主要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分层管理新体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关系,简政放权,加快镇街职能转型,优化镇街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基层活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需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的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综合改革组织领导。各区要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纳入社会建设的主体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积极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改革中出现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鼓励各地探索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适当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基层及欠发达地区民生社会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运用财政贴息、奖励、竞争性分配等方式,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民生社会建设。
(三)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深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围绕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参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公益服务。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具有选择性的民生领域,积极探索实行竞争性分配方式,让资质优良、社会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通过科学合理的竞争程序优先得到财政的支持。加大向社会简政放权力度,制定并公布区级政府转移社会服务与管理事项目录,依法将行业管理与协调、社会微观事务服务与管理、技术和市场服务等职能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创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资体制,通过招标采购、合约出租、特许经营、政府参股等形式,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
(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社会管理关系,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职责,逐步***社会管理“错位”、“缺位”、“越位”等深层体制障碍。建立完善区域内社会公共事务协作管理机制,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制度对接和待遇趋同,探索在公共交通互联互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衔接和区域内关系转移接续,医疗异地待遇互认,建立城乡统一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开展试点、形成突破。
(五)探索基本公共服务民主决策机制。应对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决策及实施的权益诉求,积极探索在重大民生政策和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中引入征询社会公众意见机制,促进财政民生资金从“舍得花”向“花得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为民办事征询民意的工作部署,选取部分民生项目进行改革试点,对财政出资、非财政出资、跨行政区域实施等不同性质的民生实事项目实行不同的征询民意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六)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机制。加大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每一年度结束后,市将对各区上一年度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研究推进下一步改革工作。通过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及其结果的综合绩效考评,促进各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推进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