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招生继续免试就近入学12类人员子女可免费借读
本报讯 记者刘联报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禁招收择校生。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就全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提出有关意见。
以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
据介绍,我市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凡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初中招生工作以 “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原则。“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招生当年4月1日前,拥有产权且实际居住的房产地址。其中以“人户一致”为原则,“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三者一致,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
优秀外来工子女可免费借读
“各区教育部门应于招生当年的4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区招生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有12类人员的子女可享受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政策。各级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符合条件、证明齐备,经所属市、区教育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安排入读并一律免收借读费。
这12类人员子女包括父母均为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重点项目高级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并符合市有关文件规定;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以上并在珠海居住人员的适龄子女;海外华侨华人子女;台胞子女;珠海市“优秀外来工”人员子女;非珠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珠海市拥有完全产权房产 (含港、澳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珠海连续暂住五年以上务工人员子女 (从入学当年8月31日起往前推算,且期间连续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