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工作船泊位扩建工程海域使用确权公告2015D44011500590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的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工作船泊位扩建工程海域使用权已经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的规定,现予公告如下:
一、证书编号:国海证2015D440****0590号;
二、用海类型:交通运输用海;
三、用海面积:1.2960公顷;
四、批准使用终止日期:2024年11月03日;
五、各顶点坐标:
1: 22°39"38.133"N,113°40"30.122"E;
2: 22°39"37.***8"N,113°40"30.297"E;
3: 22°39"38.0***"N,113°40"31.587"E;
4: 22°39"37.329"N,113°40"31.867"E;
5: 22°39"36.102"N,113°40"32.328"E;
6: 22°39"37.123"N,113°40"35.450"E;
7: 22°39"38.349"N,113°40"34.984"E;
8: 22°39"39.575"N,113°40"34.518"E;
9: 22°39"40.679"N,113°40"34.099"E;
10: 22°39"39.241"N,113°40"29.705"E。
如用海单位擅自改变批准用海内容和性质,或使用的海域面积超过批准面积,必须经我局同意上报区政府批准。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