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除大岗公资交(小额)字2018第176号发包通知书的声明
我镇于2018年9月13日,经摇珠确定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分局大岗镇执法队2018-2019年拆除违法建设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中标单位,发出《发包通知书》(编号:大岗公资交(小额)字[2018]第176号)。
根据《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市政府令143号),现我镇全面执行该政策,鉴于本项目性质为政府采购类,不需在镇库内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经协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自动放弃“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分局大岗镇执法队2018-2019年拆除违法建设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中标的资格。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废除《发包通知书》(编号:大岗公资交(小额)字[2018]第176号)。
特此声明。
南沙区大岗镇城管执法队
2018年10月15日
(联系人:黄玉林,联系电话:3498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