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纪检力量全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事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统一思想,坚守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好‘群众不满意10件事’整治活动……”2月14日,宣汉县2018年度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会后,县纪委监委赓即召开宣汉县整治“群众不满意10件事”活动工作会议,对全县纪检系统贯彻《中共达州市委〈关于达州市整治2019年度10件事”活动方案〉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通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求道。
王通同志指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是全市开展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思考和推动整治活动。
(图为宣汉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会议现场)
王通同志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开展好整治活动,切实把握时间节点,加强宣传引导;同时通过开展广场大接访、民情大走访等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同步梳理信访举报问题,归纳出群众对纪检监察系统“不满意”的事。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说立行、迅速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解决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向群众阐明理由,获取理解支持。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要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及时防范廉政风险,堵塞制度漏洞。
王通同志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乡镇和县级部门推进整治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是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真查、查清楚;凡是抓整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律问责、问到底;凡是查证属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一律真究、究到底。
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机关中层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县直纪工委书记,驻宣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县管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同志,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陈启彬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