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前进街石溪桃源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项目代码:2104-440106-04-05-903150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前进街石溪、桃源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1〕15号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关于申请审批前进街石溪、桃源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改善前进街的整体风貌,保护前进村牌坊文化、龙舟文化,通过对节点景观的打造,使得文化能够传承,乡愁可以延续,同时本项目的建设是精品农业公园观光路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环境质量和景观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意前进街石溪、桃源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范围内桃园路、黄埔大道东沿线。项目总建设面积为788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石溪牌坊广场整治提升面积约2000㎡,主要包括植物配植、地面铺装、小品及座椅、遮阳棚等构筑物;(2)桃园路街头广场整治提升面积约1500㎡,主要包括植物配植、地面铺装约、小品及宣传屏、座椅、健身设施等构筑物;(3)桃园路“两网融合”垃圾分类回收点整治提升面积约300㎡,主要包括植物配植、垃圾分类收集及储存区、环卫驿站;(4)街道办围栏宣传栏整饰面积约80㎡;(5)前进文化广场整治提升面积约4000㎡,主要包括绿化整治,设置石汀步和名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2.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7.3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41.56万元,基本预备费13.9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广州市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前进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