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揭安委办明电〔201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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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发文单位:市级 综合协调科
揭安委办明电〔2013〕23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粤安办明电[2013]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揭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相关***:
揭安委办明电[2013]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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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7:57: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