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集县大学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依据、目的和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关于广东省征集大学生士兵工作实施办法》(粤府办〔2017〕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学历青年征集难、报名氛围不浓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大学生士兵入伍奖励制度,形成激励保障机制,给有志参军报国的应征大学生更多实质性的照顾和关怀,特制定本激励办法。
二、《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一次性奖励:全日制高校专科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10000元;全日制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入伍一次性奖励15000元;全日制高校在读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5000元(不分专科、本科生);高校新生(已完成注册报名的高校新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3000元(不分专科、本科生)。二是返乡应征费用报销:在校大学生返乡报名应征报销相关费用: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包含省外报销);(2)误工补助:按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2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误工(误餐)补助;三是其他奖励和补贴:(1)视力矫正补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经过视力矫正达到入伍视力要求,并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享受治疗手术费的5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5000元);(2)乡镇政府经费奖励:每完成一名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按每名5000元工作经费奖励;完成一名大学生征集任务,按每名2500元工作经费奖励。
三、享受《政策措施》的对象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怀集县户籍青年;入伍前为怀集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退出现役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士兵。
四、如何享受政策
1.一次性奖励金每年入伍后次年,年初向财政申请发放;返乡应征费用报销,路费报销: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包含省外报销);2.误工补助:按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2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误工(误餐)补助,由应征青年向所在户籍武装部申请;3.视力矫正补贴申请,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经过视力矫正达到入伍视力要求,并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享受治疗手术费的5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5000元),青年应征入伍后向县征兵办申请;4.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向县人社部门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免息担保贷款;退役大学生家庭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条件的,安排其一名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退役大学生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相关扶持政策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