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五强化推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
县国税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推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蓬安县国家税务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晰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充分运用四月税法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办税服务厅等时机和场所,宣传税收政策、征管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税收共治要求,宣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三、强化内容举措,推进工作开展。一是开展学习大讨论、思想大动员,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市局县局工作要求,统一思想,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照要求,梳理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三是做到“五结合”,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执法行为、推动税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相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四、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工作实效。把专项整治工作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严格追究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作用,畅通信访反映渠道。
五、强化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常态。加强关键人群、关键事件、关键环节重点整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启动风险分析纠错机制,完善防控措施,规范政务管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立足教育引导,着眼超前防范,查漏补缺,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