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三水区126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三水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上午,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台昌树脂(佛山)有限公司其中一个生产车间起火,造成1名工人受伤,过火面积约为80平方米。该起事故发生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时期,引起市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根据大检查期间对事故调查“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要求和事故性质,按照《佛山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佛安〔2011〕5号)有关规定,现对该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立即成立区政府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佛山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初稿)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经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委办备案。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