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昌市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5日至8月1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隆昌市开展了巡视。2020年11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隆昌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2021年2月5日,召开2020年度市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市委常委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落实巡视整改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市委引导和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抓好巡视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以领导带头压紧整改责任。市委切实肩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市领导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抓好整改,经常性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全面、具体掌握整改情况。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分别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负起市委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主动担责,扎实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具体协调推进整改。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整改。全市迅速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责任体系。
三是聚焦反馈问题,以求真务实细化整改任务。研究制定《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隆昌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形成4个方面39项整改任务171条整改措施。针对党委巡察、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工程、国企、教育、住建领域存在的问题,分别制定7个专项整改方案,形成巡视整改“1+7”工作体系,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以逗真碰硬杜绝虚假整改。市委始终加强对巡视整改全过程监督,将整改情况纳入重要督查范围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出台《隆昌市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分别制定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案,采取查资料、听汇报、明察暗访、综合督导等方式,督促加快整改进度。
五是坚持统筹推进,以整改落实带动工作全局。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以巡视整改促进各项事业发展。2020年,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空气质量有效提升,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稳步提升,经济发展逐季向好、稳定恢复。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着力不够”的问题
1.关于“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差距较大”的问题
(1)关于“市委中心组表率带头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县(市、区)党委(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对2020年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自评,2020年12月28日,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以报告的形式报送内江市委宣传部。
二是2021年1月,建立了《隆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市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中心组成员请假情况,并将请假事由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存档,带动全市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内容开展研讨2次,撰写心得体会30篇,切实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2)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学习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内江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召开后,及时把全会精神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向全市各部门征集2021年拟纳入中共隆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的内容,目前已收集到相关意见5条,将及时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及时学、深入学。
二是印发学习资料供市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自学。重点学习了《***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自学内容和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撰写心得体会30篇,为隆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三是科学合理安排市委常委会学习内容,自整改以来,市委坚持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法律法规,***、省委重大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以及中央、省委领导***批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3)关于“市委对下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对妇联、科协、残联、古湖景区管委会、团市委等5个单位开展了督促指导,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是市委成立6个督查小组,于2020年12月7日至16日,对全市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
三是制定了《隆昌市市直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等学习制度,指导部门日常工作开展,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4)关于“学以致用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彭清华同志、尹力同志署名文章《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等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自学,并邀请省委宣讲团、内江市委宣讲团成员到隆昌作专题辅导。2021年1月13日,邀请了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邓玲作《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 积极融入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专题辅导。
二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村(社区)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15篇,推动学以致用。
三是全体党员干部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主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相关知识、党纪法规等内容。特别是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积极开展学习,从学习中找办法、找点子、解难题,以学促用,并于2021年1月21日,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开展“考学”,检验下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成效。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常委会再次传达学习《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要求。
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印发《中共隆昌市纪委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关于派员参加和指导有关党委(党组)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并督促市领导联系指导参加相关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结合联系指导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党委(党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情况进行督导。
三是制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通过党组(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
四是印发《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点任务清单》,按重点任务细化党支部工作条例,指导各级党组织按要求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要求。
(6)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市委民主生活会会前提示机制,制定《隆昌市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函询、诫勉的操作规程》,在民主生活会会前梳理谈话函询人员名单和会前监督清单,提醒市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内江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接受谈话函询情况的几点意见》要求,针对未向民主生活会应说明未说明接受谈话函询情况等问题及时叫停,立即纠正,对未按规定报告接受组织约谈函询说明的党员领导干部视其情节,进行追责问责。
二是制定《隆昌市因私出国(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2020年12月隆昌市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2020年12月16日在全市举办政工(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等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办法和条例,认真学习因私出国(境)等政策文件,加强对干部日常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管,强化监管结果运用。
三是市委主要领导对市政协原主席进行谈话提醒。向市政协党组发送提醒函,要求加强对单位职工因私出国(境)监管;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书面诫勉处理。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7)关于“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届市委九次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书记抓党建述职内容。
二是印发《工作提示函》,梳理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提醒市委领导班子做到“四个一同”“四个纳入”,督促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将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清单内容,对15个单位开展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督查考核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逐项对照《意识形态工作年终目标考核测评细则》,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逗硬考评,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镇(街道)以及市级部门进行了严格扣分处理。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各党委(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工作安排。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绩效考核,在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中单独设置了“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修订完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测评细则》。制发《关于报送2020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述职报告的工作提示》,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书记抓党建述职内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党建责任制、干部考核工作。针对各镇(街道)、市级部门分类建立了《2021年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情况台账》,实时系统掌握全市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推进情况,加大***问效力度。
三是开展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办理网上开设***、网络***、涉疫物资诈骗等自侦刑事案件25件。
四是加强依法管网治网,落实“中国好网民”工程,宣传文明上网、依法上网。结合“大走访”“扶贫攻坚”等活动,开展了网络安全进校园、网络安全进社区、网络安全进农户活动,发放了网络安全宣传单、宣传手册。
(二)关于“政法部门政治生态建设差距较大”的问题
4.关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力”的问题
(9)关于“市委贯彻落实******‘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的***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内江市相关制度规定15次,制发了《隆昌市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贯彻实施细则、内江市工作措施的具体工作清单》《关于隆昌政法各单位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法各部门共请示报告年度党组(党委)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任免等事项18次,确保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20年,隆昌市政法系统共获得省级以上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8人。
二是切实开展政治督察。印发了《隆昌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政治督察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市公安局、市法院开展了政治督察并形成《政治督察报告》,督促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对政法部门“一把手”监管。市委政法委全体会议及时听取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做到问题早发现、责任早提醒。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修订完善《党组研究决定重大事项规定》《隆昌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监督、集体决策机制7项。
四是加强监督合力。修订完善《隆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和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纪律作风制度4项,开展系统督察120余次、通报11期。制定系统监督、派驻监督、民主监督等制度4项,切实支持各种监督发挥实效;聘请廉政监督员2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18名,进一步加大公众对政法干警的廉政监督力度。
五是强化政法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组织政法干警到内江范长江纪念馆、内江廉洁教育基地等接受警示教育10次,受教育干警240人次;观看《警钟》《越界》等警示教育片7次,受教育干警980余人次,切实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六是加强政法干部素能提升。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学习。通过“三会一课”、政治轮训、岗位练兵等形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级政治理论培训442人次,参加战训、岗位练兵等业务培训1000余人次。
5.关于“落实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要求不力”的问题
(10)关于“钟诚任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期间,公安系统正气不彰、邪气盛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了《中共隆昌市公安局委员会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实施意见》、《中共隆昌市公安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有效推动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落实,着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公安队伍。
二是深入开展忠诚教育。以庆祝首个人民警察节为契机,组织“警营开放日”、重温入警入党誓词、颁发荣誉奖章、举行退休荣誉仪式等忠诚教育、革命传统教育6次,并形成机制长期坚持;组织“枫桥式派出所”“最强支部”创建活动,推荐“枫桥式派出所”2个、“最强支部”5个,进一步激发民(辅)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三是扎实开展“十个一”活动。结合隆昌公安队伍实际,制定了《隆昌市公安局开展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落实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要求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隆昌市公安局“十个一”活动责任清单》,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组织政治轮训2期,开展研讨会和大讨论2次,着力提升全警政治信仰和政治立场。
四是深入推进“三项体检”。坚持政治引领,促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层次开展,制定了《隆昌市公安局“三项体检”工作方案》,围绕“政治建设、廉洁从政、能力素质”全面检视隆昌公安领导班子12个方面、领导干部及民警13个方面的问题并全面完成整改,进一步净化隆昌公安政治生态。
五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制定了《隆昌市公安局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全覆盖谈心谈话896人次、中层干部任前谈话37人次;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91个,组织观看《越界》《警钟》《国家监察》《警鉴Ⅲ》等警示教育片12集;建立完善干部提拔、轮岗交流制度2项,多岗锻炼促进民警素能提升,进一步提升隆昌公安履职担当能力。
六是强化公安内部监督。制定了《中共隆昌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关于构建新时代四川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的意见〉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公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责任、公安机关内设监督部门职能监督责任相协调的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
七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整合办案力量和手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和遏制腐败的蔓延势头。针对本轮巡视期间收到的20件反映公安系统的检控类信访件,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违纪违法民(辅)警7人,其中约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3人,诫勉谈话3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
6.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力”的问题
(11)关于“市法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案款管理责任,及时清理兑付执行沉淀案款。成立执行沉淀案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对沉淀案款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市法院对执行局2名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强化案款管理责任。对新增的执行案款,严格按照“一案一专户”进行管理,并及时依法发放。
二是深入开展执法办案攻坚,强化“四类案件”监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类案件”监管的通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省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再次进行学习,制定《员额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审判管理职责,压实审判质效提升的主体责任,针对质效落后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醒、约谈。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共对379件案件实施重点监管,其中,2020年纳入监管340件,监管比例5.28%,达到上级要求。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办案人员办案能力。全年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法院、省高院、党政机关培训53次832人,政治轮训182人,视频培训26场次600余人次,网络专题培训4期4人。常态化开展发改案件、裁判文书、庭审活动“三评查”工作,2020年,开展重点评查85件次、庭审考评24场,评查裁判文书98份,实现一线员额法官裁判文书评查的全覆盖。
四是强化考核问责,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修订《员额法官、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员额法官、辅助人员的审判业绩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考核奖金、评优评先、职级职务晋升直接挂钩,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2020年,市法院结案率98.61%,新收案件结案率98.54%,平均审理天数46.93天,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84%,案件改发率1.22%,执行案件结案率99.5%,年底收案率24.57%,以上指标在上级法院考核中达到满分值,其中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执行案件结案率、年底收案率位居全内江市法院第一。
7.关于“市委对政法领域的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12)关于“市委对政法领域的这些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将“钟诚、李晓鹏严重违纪违法案”纳入市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2021年2月5日,市委领导班子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各市委常委对“钟诚、李晓鹏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并对抓班子、带队伍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二是全力做好政法部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后半篇文章”,组织市法院、市公安局对钟诚、李晓鹏严重违纪违法案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自查整改,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
三是严格落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和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2021年1月13日召开政法委全委会听取政法各部门年度工作述职,政法委负责同志列席指导联系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强化了对政法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指导。
四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修订完善《隆昌市人民法院干部转岗管理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管理办法4个;严格落实政法干警轮岗交流制度,整改期间轮岗交流20人,进一步消除了钟诚、李晓鹏等违纪违法案带来的不良影响;完善落实交心谈心制度,整改期间共计谈心谈话1017人次,进一步统一了干警思想认识、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动力。积极开展各种表彰、慰问活动19次,进一步营造了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
五是树牢政法干警政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等政治纪律规矩960余人次。政法各部门结合本系统、本地区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特别是巡视反馈意见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对照反思、开展整改。
(三)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8.关于“‘六稳六保’”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3)关于“市委稳就业的措施不够精准,鼓励和刺激投资的举措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想方设法抓就业。全面梳理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类稳就业扶持政策,建立人社服务“容缺”办理机制;全面梳理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采取“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方式畅通就业信息。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7296人,完成目标任务6300人的115.81%。2020年至今,全市举办招聘会129场次,线上推送招聘信息130期,累计为500余家企业发布岗位18000余个。
二是千方百计抓民营经济。加快甜商政企平台企业入驻速度,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着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目前已邀请430户企业入驻甜商政企服务平台,已激活400户;积极推进企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深入四川石油射孔器材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企业质量管理及产品质量状况,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得到国际认可。
三是全力以赴抓固定资产投资。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修订《隆昌市重点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
四是多措并举抓“政银合作”。将企业登记延伸到中行、工行等6家银行位于城区的服务网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注册登记和金融服务;将与企业开办相关的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有效整合,提供“扁平化”服务,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五是坚持不懈抓综合治税。坚持每月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基本情况、涉税信息、财务状况等项指标进行对比,全面掌握重点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同时利用监控数据开展税收分析识别、预警和应对,提高税收管理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全面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减税降费成效,确保减税降费红利传导,2020年,减免税收收入达4.36亿元。
9.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
(14-1)关于“市委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对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不够,还未将成渝主轴发展重要节点城市的地域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工业实力整体偏弱,服务业质量不高,文旅融合水平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融入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狠抓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抽调10名干部组建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指挥部办公室专班;狠抓规划编制,全力配合《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抓紧《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隆昌片区实施方案》编制;狠抓突破成势,川渝合作荣昌·隆昌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成功创建为首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双昌产业大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基本完成,正在开展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工作;狠抓县域集成改革试点,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隆昌市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有力有序的推动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县域集成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积极谋划重点项目。谋划2021年省重点项目7个,年度计划投资8.5亿元、内江市重点项目93个,年度计划投资52.94亿元、隆昌市第一批重点项目346个,年度计划投资107.03亿元;谋划隆昌市“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590个,计划总投资1342.426亿元;谋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项目89个,总投资1052亿元;谋划一批现代农高区隆昌片区建设项目。
三是狠抓产业发展。狠抓农业产业发展,选定四川省农科院遥感所进行编制隆昌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加快产业链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4个冷链仓储基地。启动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规划编制,加快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2020年建设进度100%、2021年建设任务65.2%。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目前正邦集团石燕桥养猪场已开工建设,德树生态农庄正在开展58个猪场的完善和改造;狠抓工业经济发展,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支持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狠抓服务业发展,突出规划引领,高水平编制“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重大商贸项目的招商引资和落地建设,促进企业主体提档升级,推进消费促升级。大力引进一批带动服务业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预计3月初完成“十四五”服务业规划挂网招投标,签订总投资33亿元的北京语言大学隆昌学校项目协议。西区农超综合体已过规委会并完成招商中心建设,正在办理开工手续。一品天下城市会客厅准备上规委会审议。中国西部智慧汽车文旅城已过规委会,正在办理开工手续。云峰关森林公园正在进行核心区道路硬化收尾。隆昌市进入省级全域示范区创建名单,成功入选第二批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
四是全力抓好经济运行分析监测。针对疫情以及国内外贸易环境,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合隆昌实际,制定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28个方面104条措施,印发了《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若干措施》(隆委发〔2020〕11号);按月、按季度加大频次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监测,动态调度重点指标完成情况。9项主要经济指标中,3项增速全市排位第一,3项全市排位第二,2项全市排位第三,1项全市排位第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狠抓经济指标预判,谋划了“十四五”时期主要经济指标,对14项预期性指标和11项约束性指标进行了分析预测。同时,对2021年经济增长点和主要预期目标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一季度“开门红”预期目标进行了分解。
五是健全财税工作协同机制。按月开展收入预期摸底,掌握税源潜力,定期开展清缴欠税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堵漏增收。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5亿元,税占比为61.6%,完成2020年收入预期。
(14-2)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营商环境欠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隆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工作安排,全力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划转,现已划转9个部门62大项395小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2大项公共服务事项。
二是已将市场监管等部门未入驻的36项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大厅。已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市医保和社保办事大厅、市就业办事大厅、市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挂牌成立隆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完成了未入驻的63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入驻工作。
三是梳理汇编了隆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资料,初步制定了《隆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串联、阶段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方案》和《隆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工作制度(试行)》,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建立了隆昌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提速率达95%。
10.关于“‘三大攻坚战’推进乏力”的问题
(15)关于“债务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努力化解债务。采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培育税源,规范企业管理,加强税收征管,盘活资产资源,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方式增收节支,多方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自2020年8月以来,已安排预算资金偿还部分政府债务;已通过争取到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部分政府债务;二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强化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已安排市国资管理服务中心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可注入资产及资源,正在制定方案,待市政府审议决定后注入国有企业。加快推进2户国有企业改革,正在将华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国企注入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隆昌市隆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资1100万元,将隆昌市城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等5户国企注入该公司,壮大企业规模,推进国企转型做实,规模化、集约化管理,提升竞争能力,提升企业盈利和化解债务能力。
二是建章立制。制发了《隆昌市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严格债务项目审批,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16)关于“水污染治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建设和调试场镇污水处理厂,督促四川水汇公司建立完善后期运维管理专业化团队,建立运营监管的制度体系,目前水汇公司委托运营合同正在审核中,管理办法及监督考核细则已提交市纪委、市司法局进行合规性、合法性审查。支管网建设任务已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支管网项目包装,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内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全市66.3%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2021年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全市7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加快推动隆昌河水系连通工程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已实施红旗水库—高山水库—印坝村连通工程,正在加快推进红旗水库—隆昌河连通工程、柏林寺水库—隆昌河连通工程建设,管沟开挖2.56km,土石方开挖3529方;加快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对隆昌河流域干支流开展综合整治,农村河道进行清淤疏浚5.74km(邬家河2.5km、石碾河1.42km、两道桥河1.82km),全面落实湿地建设土地流转和岸坡整治用地,河源石佛寺湿地及邬家河三块湿地正加紧作业,平整湿地约98亩。清理支流长度46.36公里,打捞漂浮物及垃圾等36.79吨。市河长办组织开展督导3次,向有关单位发送整改提示函一个。2020年12月,隆昌河漏孔滩断面水质达Ⅳ类,九曲河出境断面、渔箭河断面水质均达Ⅲ类,较2019年同期均有明显改善,其中隆昌河漏孔滩断面水质提升两个类别,渔箭河断面水质提升一个类别,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是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的监督力度和技术指导,对全市185家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设施逐个开展整改技术指导。推进绿色渔业发展,大力扶持和推广稻鱼综合种养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开展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引导养殖户发展生态健康渔业,发展稻渔联合社、农民合作社,推广稻渔种养技术。针对现在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开展常态化减少农村水污染的措施和办法。同时积极主动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投入力度。
(17)关于“脱贫攻坚成果不够巩固,特别是产业扶贫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召开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隆昌发现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有序推进脱贫攻坚整改工作。
二是助推贫困村主导产业与冷链物流、食品加工等产业链的融合,建成产地烘干、仓储保鲜物流及初加工设施设备43个,新建冷链仓储设施4处,建成后避免农产品集中上市,提高农业产业的经济效益,有效提升综合效益。在贫困村培育专业合作社68个,家庭农场43个,推动德树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与贫困村建立联合社,目前已签订协议48个圈舍。利用村产业扶持基金,合作种养殖项目119个,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278.3325万元,切实提升了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加强技术培训,全市所有贫困村农技员实现全覆盖,专家服务团、贫困村驻村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1620人次,在农闲时节开展稻渔、柑桔、生猪等技术培训145次。强化示范引领,在贫困村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培育科技示范户30户,为农户致富增收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组织2015年以来驻村帮扶派驻人员273人到原驻村开展“大回访”工作,组织13个行业部门对各镇(街道)开展走访督导工作,5084户存在返贫风险户建立了整改台账,已通过低保兜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措施全部整改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三是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4380户,以及年人均收入低于7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33户,因人因户抓好帮扶补短措施的落实。春节前,已对130户(含年人均收入低于7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33户)困难家庭进行补助,发放困难补助5.2万元。
11.关于“保障改善民生差距大”的问题
(18)关于“市委有重城市轻农村、重经济轻民生的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系统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委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一届九次全会等相关会议对民生、农村发展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印发了《2020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
二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隆昌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等政策,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获评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县,省级首批乡村治理示范镇1个、示范村3个,内江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2个、示范村9个,建成省五星级农(林)业园区1个、内江市星级园区4个,成功纳入全省首批“鱼米之乡”创建工作整县推进县(市),圆满承办全国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提升现场会暨高峰论坛。
三是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按照省委、内江市委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隆昌市重点工作之一,并加大对民生项目的督查、统筹协调力度,全面完成2020年省30件民生实事、内江市民生“十有行动”和市人大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民生支出26.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70.6%,高于省、内江市平均水平。
四是农村发展稳步提升。以“金通工程”为抓手,建成524个招呼站牌及106个招呼站,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运已100%覆盖;农村小型水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85%,除险加固病险水库整治、大型灌区续建等项目已开工建设;狠抓稳粮扩面、特色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稳步增加经营性收入占比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34元,增长9.1%,占城镇居民收入的47.4%,增长1.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6550元,同比增长10.4%,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3%,增长0.3个百分点;坚持“宜保则保、宜改则改、宜建则建”的原则,已完成1652户农村土坯房整治工作;采取“关停一批、改造一批、强化管理一批”思路,已消除17个敬老院安全隐患。
五是拆迁安置有序推进。加快已竣工验收的安置房安置力度;光荣花园等4个安置房项目正加快建设,飞泉花园B区等6个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启动;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已完成室内装饰施工14栋,其余正在进行主体建设。
六是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公办幼儿园在园学位占比已从34.6%提高至50.49%;2021年部门预算中,已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省级标准核拨,省级示范高中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800元,市级示范高中提高至每生每年720元;2020年新(改、扩)建4所学校,新增学位3180个,光丰幼儿园、向阳路小学等一批新(改、扩)建城区学校建设项目已启动;运用公开考聘、考核招聘、“甜城英才”“隆昌英才”引进等政策,拓宽卫生人才引进渠道,2020年公开考聘的39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入编手续并到岗,2021年第一批次14个岗位考核招聘人员已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已制定第二批次公开和考核招聘200名卫生人才需求计划,拟于2021年12月前实施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
七是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聚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紧紧围绕教育、健康、卫生、医疗、文化等方面,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民生领域的内容,科学编制了“十四五”规划纲要,谋划了“十四五”储备项目,并经政协隆昌市第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隆昌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的问题
1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的问题
(19)关于“市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够,缺乏严的政治定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研判。巡视反馈以来,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或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4次。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压紧压实市级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月19日召开市纪委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专题听取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并开展民主评议。2月20日,市纪委召开一届七次全体会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了“五个不容忽视”和“五个需高度警惕”的形势判断,安排部署新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
二是推动约谈提醒。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听取市委班子成员及相关市级领导2020年第四季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时专题要求市委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建立约谈提醒机制,汇总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科级领导干部查处、测评评议等情况,向相关市级领导一对一发送提示函,提示其主动开展约谈提醒工作,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春节前后干部作风、常态化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工作监督,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专题约谈5个工作推进不力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目标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依据党风廉政建设“1+1”清单,通过重点审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的形式,对各镇(街道)、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市纪委监委岁末年初监督重点,对镇(街道)、市级部门开展了一轮全覆盖作风和履责监督,查纠履责不力问题5个。
四是对54名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出《整改提示函》,由纪委监委组织专题会议对54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提醒,54名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述责述廉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补充报告,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汲取教训,切实整改。
五是向市委常委、人大、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副市长、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发出《关于完成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的提示函》,提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全面加强述责述廉工作,明确述责述廉的方式、内容、报告事项等,让领导干部清楚述责述廉应该述什么,如何述。
六是印发《关于搜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查核资料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提供班子成员近三年述责述廉报告情况,组织人员集中开展了一轮拉网式查核,未再发现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存在重复、抄袭等问题。
七是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构建市委书记审核市委班子成员,市级领导审核分管部门和联系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市级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审核分管联系单位站所、科(室)负责人的审核体系,对述责述廉报告层层审核把关。
(20)关于“重要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有的重点岗位人员‘小官大贪’”的问题
整改情况: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以发生“小官大贪”的市住建局为突破点,扎实开展发改、自然资源规划、教育、卫健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1378个,精准制定防控措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五)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的问题
13.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的问题
(21)关于“市纪委监委对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行权履责监督不够,紧盯关键少数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不够,抓早抓小不够,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够,让党员干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仍有差距。基层纪检组织和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好,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以制度管人,建立常态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和纪检监察组织向纪委全会述职述责的有关规定,召开市纪委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开展述责述廉和述职述责。督促市级党政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分别对照《政治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项梳理工作完成情况,持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二是将政治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换届纪律、污染防治、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纳入纪委监委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制定监督工作方案4个,制发提示函73份,发现问题153个,处置线索11条,查处6人。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有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制发《监察建议书》4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9起。
三是建立完善基层纪检组织和派驻纪检机构日常管理考核制度,对13个镇(街道)纪(工)委、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020年工作进行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省巡意见反馈以来,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发现问题45个,主动约谈17人次(其中科级领导干部6人次),谈话提醒6人次(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人次),监督质效逐步提升。选配村(社区)纪检组织负责人225人,夯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架构。
四是督促30名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纠正被处分人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已全部纠正到位。建立影响年终一次性奖金、目标绩效奖受处分人员执行台账,定期会商、定期回访、定期督办,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
(六)关于“重点领域问题突出”的问题
14.关于“国有企业监管缺失”的问题
(22)关于“隆发集团违规融资、虚增营收、挪用资金等问题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由市财政局和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联合监督,督促隆发集团认真落实好“三重一大”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好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会,对30余名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廉政警示教育,督促按照《公司法》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强化出资人监管责任落实。已按程序任命配备隆发集团和隆昌诚信融资担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制定《隆昌市国有企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16个国有企业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19个方面70项问题,分别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目前,已督促完成整改26项。
三是强化业务指导督促。督促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理出债务及融资余额,已建立债务及融资台账,制定中长期化解方案,努力多方筹措资金化解债务;清理完成13笔融资成本超过政府确定上限的融资项目,已形成情况报告并制定融资方案,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制定资金归还计划,隆发集团已及时归还资金1亿元转入监管账户管理;华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已与27家机械租赁、汽车运输业主签订补充合同,开具***补缴税费。
四是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融媒体中心、集团公司官网等多个媒体,隆发集团已公开出租30处资产,对长期挂网未出租资产正在强力推进中。银发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已向29个门面承租户送达公开招租告知书,按程序选取中介机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2月下旬按程序公开招租。
五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已制定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监管方案,对公司近期重大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督促。督促隆发集团制定了“三重一大”等制度办法13个,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清理更正以前年度错误的账务处理,保证会计核算信息质量。
15.关于“房地产领域问题较多”的问题
(23)关于“房地产领域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全市问题楼盘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盘一策一专班”和“分类处置、逐个化解”原则,召开“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召开部门协调会5次、领导督导会3次、接受内江市“问题楼盘”领导组办公室督导1次;已完成“问题楼盘”化解4个,北晟名都、春江明珠已完成不动产证办理,莱菲特A、B地块、都英新世纪广场已启动办证,剩余项目已初步制定方案,正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对未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的项目已纳入“问题楼盘”化解处置,目前正在开展详细的摸底调查,已制定“响石镇金石苑”和“界市镇车站大楼”处置方案,其余项目正在进一步开展摸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根据情况制定整改方案;“‘隆城湖畔’问题已整改到位。原《隆昌县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9月废止,并严格按照2012年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实施容积率管理。全面清理了2013年以来所有违规减免缓缴人防费项目,并依法进行追缴,截至目前,所有违规减免缓缴人防费已追缴到位;“和坊”项目超容积率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已追缴到位。
二是加强了房地产日常巡查和监督,责令隆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开展了“房地产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对全市房地产行业开展了5次地毯式的巡查,约谈企业6个,取缔违法房产中介3户,责令整改4户;将工程建设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工程质量监管及验收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抓紧抓实工程质量建设,形成问题发现、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确保质量监管及验收程序落地落实;禁止开发企业代收代缴税费,建立了由缴交义务人存入执收单位专户的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在建设工程配套费和人防费收取方面,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取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政策执行,对开发项目和工业项目做到“应收尽收”,对符合减免条件的项目,严格核查建筑规模,做到“收必收尽”。
三是建立和完善了《“三个一”提醒制度》《开发项目“三必谈四审查”制度》《资金监管预警机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南》等9项制度机制,实现了从房地产开发新建、质量监管及验收、销售及产权办理全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在住建系统组织开展“思想大转变、作风大整顿、业务大提升”主题活动,确保作风效能和业务水平双提升。
16.关于“教育领域存在违规问题”的问题
(24)关于“中考志愿填报规则未实行平行志愿,‘小升初’人为划定推荐指标,市教育基金会2010年以来违规向570余名教职工出借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隆昌七中对2020年全市填报了隆昌七中第二志愿且中考成绩达到第一志愿的考生进行全面清理,将清理出的72人补录至隆昌七中,其中已缴费的10人全部退返费用。印发《隆昌市2021年普高、中职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明确从2021年起,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实行平行志愿,隆昌七中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考生分数线一致,每个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是启动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的建设,广泛开展调研,研制2021年城区小升初招生方案,从2021年起,招生入学采取网上报名,取消隆昌一中、二中推荐指标,城区小升初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入学,突出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入学权利。
三是全面停止“教师购住房借款基金会帮扶项目”。研究制定“教师购住房借款基金会帮扶项目”还款方案。四是全力推进教育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教育领域党建及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6个方面13个问题,经过不懈努力,自查问题整改效果成效显著。抓组织建设,200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配齐党组织副书记16个。211所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联合党支部46个。抓建章立制,印发了《教体系统党建工作考核细则》《隆昌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意见》《隆昌市“教育三乱”问题处理办法(暂行)》等9个文件,明确规范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整改落地落实。
(七)关于“‘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仍较突出”的问题
17.关于“对会多会长反映较大”的问题
(25)关于“巡视谈话中,有近50%的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反映市委、市政府会多会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委(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和省委关于力戒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将精简会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严格落实“无大会月”“无大会周”“无大会日”等要求,抓好2021年开会计划拟定和执行工作,严格控制“会多会长”。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本单位2021年度拟召开会议的计划,实行限额管控,确保2021年召开会议数量在2020年基础上只减不增,并在2018年基数上减少三分之一以上。2020年,隆昌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32次,同比减少11%。
三是加强会议统筹,严格会议审批,合理设置会议议程,精准确定参会人员,减少“陪会”现象;严明会议纪律,落实专人负责会场内外纪律监督提醒。要求全市各部门做好会议申报工作,明确会议申报审批范围,严格按照精简要求审批会议。重点紧盯一些工作安排会、专题会等小型会议,针对开会次数仍然多、时间仍然长等问题,特别是研究解决复杂问题的专题会,坚决做到政策未吃透不开会,未调查研究清楚不开会。突出“让基层有感”目标,增强干部群众对精简会议普遍改善的实际感受。
四是建立健全提醒通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工作会议,严明纪律红线,强力整治“会多会长”等形式主义问题。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政研室(市委目标绩效办)等部门,对全市各部门精简会议情况开展不定期暗访和实地调研。对精简会议不力的单位,以发点球的形式,发送提醒函督促整改;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26)关于“市委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盲区,离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的通知》,组织人员全覆盖排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问题,相关问题已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印发《关于省委巡视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开展交叉检查。
三是将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查核内容,采取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审核联系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监督单位等方式,建立问题台账,全面督促整改。
四是研究制定《隆昌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得到持续巩固。
五是为深化整改成效,积极推动建章立制,把巡视整改从“治标”不断向“治本”深入,建立《隆昌市税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隆昌市税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
六是坚持举一反三,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维护好财经秩序,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19.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27)关于“部分基层干部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发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成果汇报宣传手册21万份,举办“甜城问政”坝坝会1期,播出“阳光政务”22期。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以住建、发改、卫健、人防四个重点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甄别重点风险岗位46个,并全面设岗定责。结合专项整治监督发现问题,督促建立完善《招标项目开标现场监督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13个。委托第三方公司对11项市本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测评,群众满意率达90%。
二是开展“联村清风行”活动,97名纪检监察干部到125个村(社区)走访群众2228户,收集群众建议诉求87条,发现问题163个。将深化“巡察组+巡察小分队”模式和督促建好“银村直联”平台作为我市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推进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聚焦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紧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大处方、泛耗材、检查项目过多、医保骗保等问题入手,督促开展医保护航行动,自查自纠定点医院35家,违规款项已及时收回。严格执行《内江市纪委监委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暂行办法》,督促5个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全市130余名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形成强烈震慑。
(八)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20.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28)关于“市委解决复杂棘手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不够,容错纠错办法一直未实施,部分干部不想干事、不敢作为、不愿担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桂花园社区危旧房改造补偿安置工作顺利推进,已签订拆迁协议并拆除房屋29户,完成安置房建设选址、土地征收、用地批准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制定《隆昌市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十六条措施》,开展“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工作,在隆昌市范围内挖掘培塑一批想做事、敢作为、愿担责的先进典型进行充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锐意进取、勇于担当。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隆昌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暂行办法》,进一步探索细化容错纠错措施,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四是结合日常监督、综合分析研判、平时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退出领导职务干部的监督考核,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五是加速推进45个重点项目建设,其中28个项目已完工;14个项目正在全力推进建设,其余3个项目正在全力开展前期工作。
六是自隆高速龙市段408名失地农民社保及沿线遗留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9)关于“市委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来市委共召开21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共召开15次常务会议对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会议决策。涉及干部提名、任免、奖惩和纪律处分有关事项等内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中共隆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隆昌市委关于健全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范围、基本原则、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规则,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研究讨论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事项建议,逐个明确表示意见,并说明理由,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策。
四是完善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内容、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九)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的问题
21.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的问题
(30)关于“市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规划,梯次培养选拔干部不够,执行干部交流政策不严格,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差距,干部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空缺的领导干部岗位和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领导干部名单,建立工作任务完成清单;制定年轻干部、专业型干部、高层次人才、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优秀人才库,做到后备力量充足。
二是制定《隆昌市贯彻落实
三是2020年12月16日举办全市人事(政工)干部业务培训会,加强对《隆昌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禁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规范干部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宣传和学习。
四是对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的两名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其中一名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一名受党内警告处分。
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清理中层干部配备情况,规范超配和混岗中层干部,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中层干部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
六是印发《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专项整治的通知》,持续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专项整治工作,向相关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发出提醒函15次。目前,已清理出13名公职人员(含1名退休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正在逐一明确措施督促整改。
七是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广泛学习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的相关文件,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发现违规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十)关于“基层党建抓得不实”的问题
22.关于“基层党建抓得不实”的问题
(31)关于“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督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发《中共隆昌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市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建工作责任。
二是印发《中共隆昌市纪委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关于派员参加和指导有关党委(党组)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明确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和指导有关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安排,督促完成联系督导工作。
三是制发《工作提醒函》,提醒各党组(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要点。
四是制定《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清单》,明确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具体内容。
(3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联系点,明确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2次,帮助解决1-2个突出问题。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抓好联系点工作。
二是制发《中共隆昌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市委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参照内江各县(市、区)水平,在2021年制定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细则中提高基层党建考核分值,从4分增加到6分。
(33)关于“党建工作力量配备不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能力较弱,基层带头人选优配强差距大;国有企业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隆昌市机关党委书记配备情况台账,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德才表现,有序配齐空缺的机关党委书记,目前已补充配备4名。
二是结合隆昌实际,制发《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围绕重点工作,每年按期举行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加大从优秀农民工、致富能手、退役军人等群体中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力度,目前,共10名优秀农民工、创业有成人士新当选党组织书记。
三是督促胡家镇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推进,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力度。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制发《关于开展村“两委”班子配备及运行情况全覆盖分析研判的通知》,督促各镇(街道)对所有行政村逐一分析研判,逐村建立“体检”台账。目前已完成对所有行政村的分析研判,并选优配强了村党组织班子队伍,进一步提升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四是制发《关于理顺调整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通知》《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整改的函》,开展国有企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督导市属16家国有企业,着力抓好国有企业党建整治工作。
五是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加强对从事算命等迷信活动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理。对疫情期间发现的参赌涉赌的村社党员干部和信奉封建迷信的党员进行了党纪处分及组织处理,并督促整改。
六是充分运用“12380”信访举报系统,发挥干部监督员作用,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从事算命等迷信活动的监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4)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配齐党务干部队伍。2020年8月底已责令中心街幼儿园调整党务干部岗位,现已由中共党员负责党建工作。出文明确必须由党员负责党建工作,清理教育系统党务干部并登记建立台账,各级学校党组织全覆盖建立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92名。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队伍素质。
二是全面排查,重点督导,开展机关党建“政治大体检”。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机关党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直机关全覆盖开展了2020年度机关党建专项督查暨“政治大体检”,重点督查了包括市委第五、六轮巡察的20个部门在内的党组(党委)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将督查发现的约300个问题梳理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两大类,发出53份问题反馈书面整改函至各部门党组(党委)并督促整改,将督查结果作为2020年度机关党建目标考核重要依据进行量化扣分,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是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抓好“三级书记联述联评联考”。1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2020年度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工作述职。2月4日,召开2020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听取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点评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市级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从严从实开展下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层层压紧压实党建责任。
四是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制定完善机关党建相关制度规则。2月7日,市委常委会听取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出台《隆昌市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提升机关党委工作质量。制定《隆昌市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提升市直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水平。完善《隆昌市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推进机关党建考核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机关党建“三抓三提升”机制并长期坚持,持续狠抓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站位,狠抓制度落实提升基层基础,狠抓指导督促提升党建实效。积极谋划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制定《2021年度隆昌市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推动机关党建抓在日常,抓在经常。
(十一)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23.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35)关于“市委对巡视整改的认识站位不高,存有过关心态,持续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制定《隆昌市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述职、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监督重点。
二是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制定出台《巡视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对全市负有整改任务的单位开展了2轮38次全覆盖督查,发出《工作提示函》三期18份,形成监督报告38份;同时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对全市19个巡视整改牵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督导报告4份,发现问题13个,有效督促问题整改。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整改,印发《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共同参与整改的工作机制;出台《市纪委监委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十二)关于“部分问题整改较滞后”的问题
24.关于“部分问题整改较滞后”的问题
(36-1)关于“省委上轮巡视反馈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涉及的14个工程项目仍在整改中;2019年省委巡视反馈内江涉及隆昌市的‘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再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两个问题的整改,将本轮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上轮省委巡视整改较滞后的2个问题统筹推进、一体整改。
二是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涉及的14个工程项目整改滞后的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3个单位,在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等4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提醒,并责成市发改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目前,14个项目已整改到位。
三是针对“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全力狠抓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并将长期坚持。目前石燕桥等16个生活污水厂已完成建设任务,山川镇、云顶石鹅场污水处理厂已竣工投入运行;圣灯镇垃圾中转站、黄家镇垃圾中转站已投入运营,隆昌市环卫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已验收。印发《隆昌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综合督查方案》,组建5个督查组对辖区内40户家具企业、35户砂石加工企业、15户矿山企业及46户喷釉、橡胶、塑料、喷涂等重点涉挥发性有机行业企业开展全面的摸排检查。印发《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办法》和《禁烧以奖代补办法》,市级秸秆禁烧督查151车次,366人次,印发通报简报13期,通报火点(黑斑)156处。全市共建立了5个乡镇收储中心,3个村级收储点,19个镇(街道)购置秸秆粉碎机械76台,用于直接粉碎还田。开展柴油车尾气抽测工作,印发宣传告知单2000余份,抽测柴油车尾气308辆,处罚尾气超标车辆18辆,处罚率100%。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砖瓦、玻陶、塑料、涂装等重点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编制,强化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减排、停产落实情况管控及市级部门、各镇(街道)联防联控。2020年,隆昌市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3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PM10平均浓度为5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优良天数达322天,达标率88.0%,同比提升5.4个百分点。印发实施《四川省隆昌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退出区)》(隆府办函〔2019〕6号);编制完成《四川省隆昌市国家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退出区)执行成效与评估报告》,目前已呈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退出国家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的请示》(隆府办函〔2020〕58号),在“十四五”期间将不再纳入“国控”重金属污染防控区进行管理。截止目前,全市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5项整改任务及移交的49件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完成率均为100%;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12项整改任务及移交的13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均为100%;2017年省督反馈的55个问题、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个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13项整改任务和移交8件信访件,已分别完成13项、7件,完成率分别为100%和87.5%。2020年四川省长江经济带自查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8个,完成率96.6%;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察反馈的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完成率96.9%。
(36-2)关于“2016年审计厅指出的4个问题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欠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问题,已整改销号;针对“未完成新增民办养老床位目标任务”的问题,目前新增民办养老床位609张,已超额完成600张床位的目标任务,该问题已整改销号。
二是针对“桂花井国有工矿棚户区保障房改造滞后”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压实相关单位责任,帮助解决企业资金筹集难题。目前,保障房建设已按整改进度有序推进,保障房2、3、7号楼已完成主体建设,剩余建设任务正在加紧实施,1号楼完成三层主体建设,6号楼完成6层主体,正在实施坡屋顶建设。
三是针对“四川都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税”的问题,成立了都英公司欠税追缴联合工作专班,约谈了都英公司负责人,督促企业制定欠税缴纳计划,并对都英公司启动税收保全措施。目前,对都英公司两处(门面)资产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
(36-3)关于“市委跟进督促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制发《关于巡视反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各单位理清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及时提醒领导加快整改进度。各巡回指导组加强督促指导,对检视问题整改进度较慢的单位及时提醒。目前各镇(街道)和市级部门领导班子的116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十三)关于“一些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25.关于“一些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37)关于“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以来,个别民(辅)警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均已受到查处。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涉黑涉恶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情况,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市法院处理违规干预办案的干警1名;市检察院自查过问司法办案违反“三个规定”情况16次,均未发现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违规参与的情况;市公安局形成了《违法违纪问题典型案例报告》,梳理问题18个并全部落实整改,全覆盖签订了隆昌市公安局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市司法局全员开展自查建立了《专项整治台账》,均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是强化市纪委监委同公检法等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检查,2020年累计监督检查4轮。及时跟进该案办理动态,督促公安机关依纪依法办理。
三是就巡视反馈后再次出现土地闲置的问题,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四是全力整改2016年以来出现的土地闲置的问题,其中昆明百大(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50亩土地已于2019年8月5日缴纳了500万元的土地闲置费,项目正在建设中,已整改完毕;隆昌发展建设集团2宗闲置土地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启动闲置土地调查程序,整改时限2年;对正华纺织有限公司启动征收闲置土地费程序。
三、严肃执纪问责,狠抓问题线索和信访交办件办理
及时制发《隆昌市支持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隆昌市工作信访方案》,成立省委巡视组信访交办件工作领导小组,明晰工作责任,及时、高效、优质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建立总台账+“交办件、阅办件、诉求类、检控类”分台账的“1+4”工作台账。以优先办理、实事求是、高度负责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访件办理流程,及时报果销号。加强研判分析,综合施策办理。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专题会办等方法,针对性提出化解处理方案,逐一化解,确保“事实清楚、要件齐全、程序规范、结果真实”。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办理。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排查、梳理,遏增量、减存量、控变量,做到“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化解前,化解走在激化前”。
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市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市委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许多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市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引领和促进改革发展,以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彰显巡视整改的强大力量。
一是持之以恒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同志为核心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新城和绿色生态新城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持之以恒做好“后半篇文章”,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坚持机构不撤、力度不减、要求不变,严格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被巡视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年定期研究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始终掌握巡视整改进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巩固完善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强力推进或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严防隐性变异、反弹回潮。把“三不”一体推进要求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扎实做好以案促改,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助推开启隆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12345”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启隆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隆昌市_数据迁移账号
中共隆昌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