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2月28日上午,蓬溪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在万和万盛会议厅隆重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蓬溪县委书记、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林建国,市委第二督导组组长、市委办调研员、市委督查室原主任、正县级干部段振益分别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向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华民,县政协主席温勉双,市委第二督导组副组长王德阳,县委副书记邓立,县委常委何洁、任惠兰、张智勇、唐建军、余强、肖伟、邓正强、吴红彬等出席会议。会议由邓立主持。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安排,蓬溪县委决定,蓬溪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2月开始,到9月份基本完成。全县共有1029个基层党组织,2.48万名党员参加这次活动。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参与层级涉及县、乡、村三级;覆盖范围涵盖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领域;活动主体包括领导干部、机关党员、农村党员、“两新组织”党员以及流动党员等不同群体。
林建国在会上对蓬溪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全面部署。他说,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
第一,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教育实践活动思想行动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领会******的***和中、省、市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的自觉和行动的自觉,准确把握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次重大活动。
第二,要明确任务,掌握方法,务求取得教育实践活动显著成效。要坚持把活动总要求贯穿始终;要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要坚持把整风精神和认真精神贯穿始终;要坚持把领导带头抓好结合贯穿始终;要坚持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要坚持把“走基层”活动贯穿始终。
第三,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扎实推进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我县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让人民群众从活动一开始就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紧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尽早开展工作;要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建立联系点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和联系点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组织领导有力。二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三要严格要求、强化督导。要把督促检查贯穿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之中,更加注重严格要求,“严”字当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把关。四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运用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五要专项整治、正风肃纪。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又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干部作风建设,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面上突出问题、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一项一项整治。
段振益充分肯定了蓬溪县前期准备工作,他指出,蓬溪县委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围绕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省委东明书记等领导同志的***,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了思想准备。在中、省、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后,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传达中、省、市的会议精神,统一认识,建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体现了市委精神,符合蓬溪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段振益对蓬溪县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突出主题、贯彻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进作风;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坚持开门开放、群众参与;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坚持落实责任、领导带头。要扎实推进,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要履职尽责,切实做好督导工作。督导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督导组将按照市委的要求,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认真做好督导工作。
会上,蓬溪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智勇对我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具体安排。会议以电视直播形式召开,县上设主会场,各部门、各乡镇和有条件的村(社区)设收看点。
参加会议的还有:在蓬溪县工作的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正县级老同志和近5年退出领导岗位的副县级老同志;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部分驻县的省市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县委督导组各组组长、副组长,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不在上述人员范围内的在蓬溪县工作的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和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