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行立改高位推进我县全力推动省环保督察交办事项整改
今年5月以来,针对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发现、反馈、通报涉及米易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收到实效。
针对反馈提出的米易县冰花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违法违规开采等问题,相关部门已责令停止其违法取水,下发追缴水资源费(税)通知书,督促企业在恢复生产前编制湿法作业方案,要求企业对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并按照制定的开采方案湿法作业,责令并督促企业复产后,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全覆盖措施,不得抛洒和散落物料。目前,该企业已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排土场截排水沟清理、采场内的弃土弃石清理、削坡降平台25m任务,配置了湿法作业设施,对排土场进行优化设计、对部分裸露边坡覆盖防尘网,其违规取水水资源费(税)已追缴到位,相关部门对该公司无证取水行为罚款3万元。
米易县冰花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总经理刘绍群表示:通过这次督察,让我有了深刻认识,只有先把环保做好,矿山才能长远的发展。我们一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创建绿色矿山为目标,常态化推进矿山生态平衡建设。目前,我们已完成了道路硬化900米,冲洗台平面粉尘22000平米,排除了排土场的安全隐患,对两个已修建平台进行绿化,对于违法取水已经整改完毕。
与此同时,米易众晶矿业有限公司草场大凹子花岗石矿的整改也在有力有序推进。针对米易县众晶矿业有限公司草场大凹子花岗石矿越界侵占土地约7200平方米等问题,相关部门已对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整改。目前,该公司正在对违规越界侵占的林地约7200平方米进行覆土作业,县公安局已提前介入其违规占用林地案件。要求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相关问题必须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各项参数进行复核,复产后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规范开采,督促企业在恢复生产前编制湿法作业方案,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全覆盖措施,不得抛洒和散落物料。
目前,该公司已完成《米易众晶矿业有限公司草场大凹子花岗石矿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编制,正在按方案要求开展边坡浮石清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矿山业主、整改方案设计方、施工方、相关部门和乡镇代表在施工现场进行了会商,落实具体整改工程施工细节。平台整改正在施工中,违规倾倒废石区域已完成第一平台整治,累计开挖方量20000余立方米,其中清理废石10000余立方米,清理平台面积2100余平方米,正在抓紧形成第二平台。已完成主要进出场道路硬化400米。推进排土场1470转运平台,已推进约50m;上山道路排水沟正在清理,已清理约600m。
米易众晶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唐敬表示:我们针对此次环保督察的问题快速形成了整改方案。预计到本月中旬,将完成7200平方米覆土,15000平方米违法倾倒点形成平台,并在6月30日前完成绿化。
就目前米易县花岗石矿山中尚无一家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参照2020年绿色矿山遴选、推荐标准,梳理辖区内创建条件较好的花岗石矿山,提前启动2021年绿色矿山遴选创建工作,并确定中禾矿业腾家梁子铁矿、庭军红岩子花岗石矿、愉天矿业老块地花岗石矿等3家矿山纳入2021年申报单位名单。
在整改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认真开展矿山开采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由县领导分别带队,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及有关乡镇对全县在产非煤矿山开展了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工作,根据排查问题清单,按照一矿一策要求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逐一完成审查,正在按审查意见修改。
下一步,我县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政治担当,以督察反馈整改为契机,增强抓好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举一反三、综合治理,不断推动全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