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正确认识购买进口化妆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化妆品的使用率越来越高,进口化妆品也渐渐步入群众日常生活,消费者购买使用进口化妆品的投诉也增多。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莱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仔细选择购买进口化妆品:一是所有的化妆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不得违规标识和宣传为“药妆”或“医学护肤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二是我国对进口化妆品实行审批管理,进口化妆品包装上必须印有中文标签、说明书和批准(备案)文号。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类的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其它化妆品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是“国妆特进字J+年份号+4位顺序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为“国妆备进字J+年份号+4位顺序号”。化妆品的批准或备案情况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可以进行查询。三是选购化妆品时,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消费需求,注意化妆品标签标识中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等。同时购买化妆品时应向经营者索取***和相关说明。
如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或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维权之用。如发现问题产品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