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洋路南一路街头游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东四路与北一路交汇处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项目编号:KFQ2017-7号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洋路 南一路街头游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规模:项目拟将南一路以南与登州路水系以东建设成街头游园,计划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周边绿化景观提升、布置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本项目计划投资约825.1万元,其中施工计划投资约80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25.1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219m³。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报名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 工程施工报名企业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资质;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贰级(含)以上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报名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2.工程监理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监理报名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7年2月15日- 2017年2月21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投标报名凭证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徐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55118 手机:152****9288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